(一)未经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又称使用侵权。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必须经商标所有人同意并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然后在商标局备案。如果未经许可而实施该行为,无论是出于故意还是过失,均构成他人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即属流通领域的商标侵权行为,又称销售侵权。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侵犯他人商标权的销售行为的构成,不再以销售者是否存在明知或应知的主观过错而论。只要行为人具有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的行为,就以侵犯商标权的行为而论。但构成侵犯行为的并不一定都要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只有在主观上具有明知或应知的过错的,才负赔偿责任。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又称为商标标识侵权。具体包括三种情况:
未经商标权人授权和委托而制造、销售其商标标识;虽然商标权人的授权或委托,但超出授权或委托的范围,制造、销售其注册商标标识等行为。(四)未经沈阳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在国外称为反向假冒行为。即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行为人将该注册商标撕掉或去除,换上自己的或他人的商标,再将更换了商标以后的商品投入市场,冒充自己的商品予以展示或者销售的行为。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商标法列举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时,作出的弹性规定。《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所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标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
(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事实上,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因为到目前为止,很多企业或个人被挡在了被拒绝的道路上,复审的期限只有15天,相当于放弃了这项权利。另外,沈阳商标注册的时间周期比较长,这导致很多企业在不了解的前提下很困惑。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不想得到它。为什么商标被驳回?原因是,有类似的商标或注册是不允许的。相似的商标是障碍。
在很多情况下,我们的判断并不相似。商标局判断是相似的,我们判断是相似的,他们判断是不相似的,很难控制。所以,也就是说,商标注册有一定的运气因素。可以想象,所谓的承诺都是骗人的。我们应该拒绝复审吗?复试成功率高吗?商标司令员的意见是:
如果驳回复审,不予复审,复审成功的概率接近0%。如果复审因其他原因被驳回,视具体原因和实际情况而定,再决定是否复审。成功的概率约为5%-50%。该商标违反禁令规定,如:申请国名、军标、红十字会、红新月会、危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商标,建议放弃!试想一下,如果你申请“中国”商标注册,你认为有可能成功吗?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你应该直接放弃,重新申请其他商标!
目前,商标被拒的最常见原因是相似度!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为之而战。由于考官主观因素的不同,对商标近似的判断是不同的,可以拒绝复审,从而为自己的商标获得机会!因申请商标过于简单等原因,审查员认为该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不易辨认的,予以驳回。
商标是否具有显著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实际使用情况!如果能够证明商标申请具有重大意义,驳回复审就有很大的胜算。商标驳回复审是商标评审委员会由三人组成的审查制度,它综合了驳回商标的理由、驳回事实的理由和提交的供实际使用的证据材料,作出综合判断,进行书面审理。全面把握,少数服从多数。所以具体的成功概率不能一概而论,而要看实际情况。
一、简要说明
商标申请后查询是指商标申请人或其代理人自注册申请提交之日起两年以后,或变更、续展、转让、补证等申请提交之日起半年以后,尚未获得任何信息时对商标办理情况的查询。申请人或代理人可以登录“中国企服快车”点击“商标查询”栏目进行查询,也可以来人或来函向商标局进行免费查询。
二、来人或来函办理商标申请后的查询
(一)来人查询
1、查询人在沈阳商标注册大厅查询窗口填写《商标申请后查询单》,并提交《受理通知书》或所缴纳商标规费收据复印件及商标图样。对变更、续展、转让、补证等申请的办理情况进行查询的,还应写明原商标的注册号。
2、自商标局受理商标查询次日起三个工作日,查询人可到商标注册大厅自行领取查询结果;三日内尚未查出结果的,待查出结果后由商标局函告查询人。
(二)来函查询
1、随函提交《受理通知书》复印件,或所缴纳商标规费收据复印件及商标图样,并应在信函中写明查询项目、企业名称、联系人及通信地址,并加盖公章。对变更、续展、转让、补证等申请的办理情况进行查询的,还应写明原商标的注册号。
2、商标局查出结果后,及时函告查询人。
三、注意事项
1、异议申请、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撤销申请不予查询。
2、查询人办理查询业务时,应提交商标局发出的《受理通知书》或其复印件。若《受理通知书》丢失,则须提交商标规费发票复印件。
3、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变更、续展、转让、补证等申请的,由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提交查询申请。商标代理机构应填写《商标申请后查询单》,并提交标有申请日期、申请号并盖有商标局受理章戳的报送清单复印件及商标图样。
4、商标申请人在其商标注册申请或变更、续展、转让、补证等申请提交后,若按要求进行过补正或修正,或出现过其他情况,请一并注明,以方便查询。
四、特别声明
(一)以上内容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正式发文,因此,所有内容都是指导性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以上内容于2010年3月修订,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商标注册大厅接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接待人员的要求为准。
(1)商标主要是用来差异产品的,代表着产品的诺言,有必要与其所依附的某些特定产品相联络而存在,商标权属知识产权;
商号主要是用来差异公司的,代表着厂商的诺言,有必要与产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相联络而存在,商号权属名称权,所以商号权与人身或身份联络更严密。
(2)商标依照《商标法》的规则进行注册和运用,具有专用权。其专用权在全国规模内有用,并有法定的时效性;
商号依照《公司法》或《公司挂号管理条例》挂号注册,相同具有专用权。其专用权在所挂号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的地域规模内有用,并与公司同生同灭。
(3)在中国,商标权有专门的商标法维护;
而商号权仅对比民法通则关于公司名称权的维护方法维护。
(4)带有某公司商号符号的含注册商标的产品出售到另一国家时,出售人有必要就其商标在另一国家注册,却没有必要就其商号再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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