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他是企业品牌塑造的载体,每个企业都会注册自己的商标来宣传自己的公司,自己的服务,自己的产品等,我们今天就来说说,为什么那么多的企业要申请云南商标注册呢。
第一、商标,他是企业在市场中重要的通行证。
第二、商标,他是企业在商战中的旗帜。
第三、商标,他是企业资产中的重头戏。
第四、商标,他是消费者眼里的识别码。
第五、商标,他是企业信誉的载体。
第六、商标,他是企业在融资中的中转站。
第七、商标,他是企业品牌纠纷中的盾牌。
那么企业注册商标的原则都有哪些呢。
第一、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的原则。
我国注册商标基本都是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的原则相结合的原则,卷烟,雪茄,有包装的烟丝,这些产品都是必须要强制注册商标的,不注册商标,是禁止在市场中销售的。
第二、显著原则。
所注册提交的商标应该是具有显著原则,便于大家消费者识别。
第三、商标合法性原则。
如果你所注册的商标是具有误导公众的,那么是不能注册成功的,必须要符合国家商标法。
第四、禁止抢注商标的原则。
注册商标是否成功,取决于了很多因素,若是其中一点没有达标,商标就可能面临不予注册的风险。
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商标注册,怎么判断是否可以注册?
我司主要总结了四点:
1、在先注册商标;
2、近似商标;
3、商标名是否触犯《商标法》;
4、恶意抢注商标行为。
以上的四点是主要决定你的商标是不是可以注册的主要因素,若是触犯了上述某一条,那就是白白浪费时间和金钱。
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分析一下以上这四点商标注册规则。
第一点,众所周知,商标主要分为45大类,每个大类下面还分有不同的小类,而商标申请则是需要细化到这些小类上,官方规定,注册商标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个大类里的十个小类,增加一类则需要加钱。
而根据《商标法》规定,同样的大类可以拥有多个商标,但是小类不予重复。
第二点,商标近似也是现在不少申请人头疼的问题。
随着常用汉字越来越少,商标近似的可能也就越来越大。
近些年,商标近似的案例数不胜数,即便成功注册了一枚商标,可能也会面临商标纠纷。
在商标审查越来越严格的情况下,商标近似出现的概率也会越来越低。
第三点,商标注册也有着时代的背景,我国的《商标法》在不断的更新、细化、优化,有不少商标,现在已经无法成功注册了,譬如带地名的上海等等。
在不断优化《商标法》的过程中,一些原本可以注册的词汇,如今都不能在申请了。
第四点,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
恶意抢注多发生在以申请在先为授权原则、能带来一定经济利益或精神利益的权利领域,故多发生于商标、域名及商号。
商标代表了产品与服务的质量和信誉,能使消费者记住您的品牌。
我国巨大的市场给投资者提供了无限的商机,亦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注册商标,将使您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得到法律保障。
商标保护不仅是打造品牌和占据市场的利器,更是企业创造利润的必要措施。
商标权评估原则有哪些?商标权的评估,指的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评估。
商标除了是区别标志以外,作为无形资产是有价值的。
当你转让商标的时候,你需要给你的商标订一个价格,这就需要对商标权进行评估了。
那么商标权评估原则有哪些呢?商标权评估原则有哪些?
1、独立性原则:有独立的评估资格,独立进行操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客观性原则:从实际出发,认真调查研究,符合企业被估资产的实际选用方法和标准。
3、科学性原则:用资产评估基本原理指导操作,既符合国家规范,又符合国际惯例。
4.资产核实原则:对委估资产做到不减评,不漏评。
5、安全保密性原则:对知悉的技术秘密、经营秘密绝对保密。
近年来,随着人们商标意识的不断提高和商标战的持续升温,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撤销案件呈现出迅速增长的趋势。
那么,何谓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撤销案件?如何启动该程序?商标注册人又该如何应对这种案件呢?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介绍:
一、法律规定《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有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行为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并说明有关情况。
商标局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不提供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这项规定的主旨是为了整合商标资源,把那些已经不使用的废弃商标清理出注册商标的队伍,为新商标的注册和使用铺平道路,并以此督促商标注册人及时、合理地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防止商标资源的浪费。
二、法律程序撤销申请人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有两种方式:
(一)直接向商标局递交《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及其它相关材料(二)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中介组织代理申请。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必须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商标局收到撤销申请文件后首先进行形式审查。
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商标局不予受理,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向申请人发出《撤销申请补正通知书》,要求限期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手续齐备且申请文件的填写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发出《撤销申请受理通知书》,并向被申请商标的注册人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要求其在两个月内提交在所要求的连续三年期限内使用该商标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期满不提供使用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如果注册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了答辩材料及使用证据材料,商标局依法对该证据材料进行审查。
如果证据充分,能够证明该商标在该三年内的使用情况,商标局做出维持该商标继续有效的决定;如果证据不充分,则依法撤销该该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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