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已经注册的商标中,有很多不同注册人持有商标的商标标志完全相同或非常近似,但是这些商标却又可以同时成功注册。
这是因为,虽然这些商标标志完全相同或非常近似,但是它们并没有构成商标意义上的近似商标。
那什么是商标意义上的近似商标呢?
在《商标法》的第三十条与三十一条里,有着“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及“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的语句。
这两条语句的其实就是对“商标意义上的近似商标”的解释,简单的来说就是“两商标构成了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
因此,在判定商标是否构成商标意义上的近似时,需要考虑两个要件——1两商标指定使用商品是否为相同或类似商品,2两商标标识是否为相同或近似标识。
如何判断两商标指定使用商品是否为相同或类似商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根据商品或服务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的区别将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涉及的商品或服务分成了45个大类,并把这45类商品和服务编入了《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以下简称《分类表》)。
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商标需要从《区分表》中选取商品,所以一般的商标指定使用商品都可以在《区分表》中找到。
《区分表》对这些商品是否属于相同商品或类似商品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因此,一般情况下只要依据《区分表》就可以判断商品是否属于相同或类似商品。
如何判断两商标标志是否为近似标志?
对于商标标志是否为近似标志,主要根据《商标审查标准》来判断,在《商标审查标准》中对于两商标标志近似的判定标准主要有以下3点:
1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2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
3两商标共存是否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与误认。
一般情况下通过上述3点便可判断两商标标志是否为近似标志。
因此,如果两商标的指定使用商品为相同或类似商品,并且两商标标志属于近似标志,则两商标构成商标意义上的近似商标,否则则不构成商标意义上的近似商标。
公司搬了新的地址一定要做好商标变更。
商标变更是指变更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注册地址或者其他事项。
那么商标变更有哪些办理途径呢?商标变更的手续如何办理,费用是多少呢?下面我司小编就为大家解答:
商标变更有哪些办理途径?1、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郑州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商标变更需要准备哪些文件?
1、变更申请书(根据申请办理的具体内容选择书式);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商标变更的费用是多少?商标要做变更的话,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变更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变更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我司小编提醒:
1、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
2、如果要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则应当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按新申请商标对待,不能称为商标变更。
更多商标变更问题,欢迎大家咨询我们。
合伙公司注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合伙公司注册是目前创业者最喜欢注册公司类型,因为合伙企业有多个合伙人,这样公司在初期经营的时候就多一个出主意的人,其次多一个合伙人就多一个人承担资金,毕竟创业初期经济都是非常紧张的。
今天小编来给大家介绍关于合伙公司注册的条件。
合伙公司注册需要满足的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有限合伙公司注册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合伙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需符合公司法律的相关规定。
特殊行业公司注册资本需符合行业法规中关于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
3、书面合伙协议合伙人之间需签订合作协议,并报工商局备案。
4、注册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合伙企业名称必须符合公司法律的规定,且经过工商局的核名程序,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财务人员合伙企业在办理税务登记注册时,需提供财务人员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及财务上岗证的复印件。
尽管法律规定,驰名商标不能作广告宣传之用,但众人对驰名商标的认定依然趋之若鹜,源于驰名商标的一个强大功能,即可对驰名商标可进行跨类保护。
与之切合的法律规定是新《商标法》第十三条:为相关大家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他人侵害自己权利的时候,可以依照商标法的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如果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其它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给予注册并且禁止使用。
如果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其它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导致该驰名郑州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给予注册并且禁止使用。
对第十三条第二款的理解是:该条款规定是从保护驰名商标所有人和维护公平竞争及消费者权益出发,对可能利用驰名商标知名度和声誉、造成市场混淆或无人,致使驰名商标所有人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商标注册行为予以制止。
对第十三条第三款的理解是:对已经注册驰名商标进行保护时,不应局限于从系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之间的关联性出发确定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范围,而应从防止减弱驰名商标的显著性、贬损驰名商标的市场声誉,或不正当利用驰名商标市场声誉的角度出发,判断驰名商标跨类保护问题。
想要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前提是要有自己的自主商标;没有自主商标,所有的品牌构思都是枉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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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我司愿意助力您的品牌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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