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的好处无需再说,但你可知道在专利被授权以前,专利申请权也是一种可以用来转让的权利?同样可以帮你赚取经济利益!那么专利申请权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转让呢?转让过程中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呢?今天昆明商标注册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
专利申请权转让的两种情形:一种是在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之前,设计人可以将自己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第二种是设计人已经向专利局提出了专利申请,但还未拿到专利授权书之前,可以将自己的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他人。
这两种情况的本质都是专利申请权的权利主体发生的改变,不同点是两者发生时所处的专利申请阶段不同。
但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在什么阶段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双方都要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否则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专利申请权的转让。
也许你已经听得晕头转向,接下来就结合一个案例来给大家讲解一下。
A和B双方约定,B将其非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转让给A,由A自主办理专利申请,B放弃专利申请权;A支付给B专利申请权转让费20万元,其中,合同签约后预付10万元,合同公证后补付10万元;合同签字生效后,即由A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公证手续。
合同还约定,以后不论A在生产中的经济效益如何,B无权再要求A支付报酬,亦不承担经济退回风险。
合同签订后,A分两次支付给B转让费15万元,但未按合同规定办理公证手续。
B认为A未按约支付转让费,便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
后来,B申请的专利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公告。
据此,A向法院起诉,要求B返还转让费15万元,并赔偿违约金3万元。
在上述案例中,A和B虽然签订了书面合同,但是未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并未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所以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专利申请权的转让。
随着全国政策的开放,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在创业,在这个经济迅速发展的年代,谁掌握了好的资源,谁就有了主动权。
商标是公司的无形财产,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载体,所以在众多知识产权当中,商标,企业家们比较重视的知识产权之一。
商标不仅仅是企业打造品牌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武器。
近年来商标注册申请量呈暴增趋势上升,商标审查越来越严格,所以商标注册越来越难,那么商标注册这么难,商标注册申请人应该怎么办?注册公司平台小编告诉你!
1.商标名称多费心商标注册名字直接影响到该商标价值,所以,老板们在想商标的名字之时,最后要原创。
并且要有自己公司的理念在其中提现。
2.商标查询不能少是查询的目的就是查查商标有没有违反商标法以及是否跟已注册的商标存在近似问题。
以及看看商标有没有宗教色彩或者民族歧视问题。
另外商标要具有显著性才可以通过审核。
3.驳回记得要复审驳回的原因可能是资料不全,材料不全,或者没有注意第二条中所说的,商标局可能会以该商标存在些许问题(商标缺乏显著性或存在近似商标等)而驳回该商标申请。
针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商标注册申请人一定要仔细阅读清楚被驳回的原因,然后做好相应的驳回复审。
4.异议答辩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时,还可能会收到他人的异议申请,要求驳回该商标注册申请,或者宣告商标无效等。
这时,注册商标人需要进行有针对性、有理有据的异议答辩以反驳异议理由。
著名商标申请条件,商标可以说是一个公司一个企业或者是一件商品的脸面,它对后期的宣传,推广等都是非常重要的,那么著名商标申请条件是怎样的?
1、申请人须为申请认定商标的所有人,且是省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申请认定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三年并继续有效,无权属争议;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3、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销售额、利润、税收等)在省内同行业中位居前列。
4、近三年在工商行政管理、税收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
5、申请人具有健全的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制度。
我国《商标法》规定,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立体标志、色彩组合、声音在内的一切要素都可以申请注册为商标。
其中,单个商标可以申请简单使用一个元素作为商标,组合商标可以申请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元素,如“文字+图形”商标、“字母”+数字”商标等。
组合商标结合了各种元素的不同特点,具有图文兼备、形象生动、易于识别等优点。
此外,组合商标大大节省了单独注册的成本,因此得到了企业和个人的广泛认可和使用。
然而,在商标组合中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风险。
在我国,商标组合的审查方式是对每一构成要素进行单项审查。
构成商标组合的文字、字母、图形等要素,必须保证不与他人注册或者正在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方可通过审查。
也就是说,只要其中一个构成要件引起相同或相似,那么整个商标就会被驳回,导致商标注册失败。
因此,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复合商标的单独注册将大大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如果要注册的复合商标对企业或个人来说非常重要,那么整个复合商标可以在单独注册的同时进行整体注册。
商品或服务的选择是企业申请商标注册的必然环节。
为了明确商标的保护范围,企业和个人需要尽可能仔细、准确地选择商品或服务的类别。
如果申请类别错误,不仅不能起到维护企业和个人合法利益的作用,而且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容易造成商标的相似性,导致商标注册失败。
商标注册不成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在商标申请过程中,除了申请人的主观原因外,还有许多不可避免的原因,如查询的盲目性、商标复审的主观性等,企业或个人不可避免地会遇到申请被驳回或反对的情况,但这并不是意味着商标是“无法治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驳回或者未公告的商标,由商标局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
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也就是说,在程序上,商标局驳回的商标申请,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驳回复审和作出新的裁定。
这相当于给所有被判“死刑”的商标一个重生的机会。
因此,在接到商标被驳回的通知后,企业或个人不应后悔和感叹,而应做好及时驳回复审的准备,尽力挽救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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