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和创造对一个国家来说极其重要,因为每一项发明和创造都可能代表这个国家的时代和未来。但是现在的专利申请太慢了,我们想有限办理专利申请,要怎样做呢?
专利申请的优先审查应当经所有申请人批准。因此,优先审核材料应由所有申请人签字。代理机构代表所有申请人签字的前提是,所有申请人出具同意优先审查并委托代理机构处理此事的信函。
实质性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和缴纳申请费后的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可以提交优先审查材料。包括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知识产权局签署的优先审查请求、说明及相应的证明材料、现有技术或者现有技术信息材料。
优先评审材料应以书面形式亲自送达或邮寄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收件人为北京市海淀区吉门桥西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初审和流程管理办公室,邮编:100088。
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在收到优先权审查请求后3至5个工作日内,根据优先权审查请求的联系人地址,以书面形式向请求人发出批准或不批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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