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纳税人有依法纳税义务。、“课税主体”,是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国家不论课征什么税,都由一定的纳税义务人来负责承担,舍此就不称其为税收,所以纳税人是税收制度构成的基本要素之一;那么,纳税人最为常见的义务有哪些呢?
成都纳税人常见的义务如下:
(1)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2)纳税人有按税法所规定的申请税务登记、变更或是注销的义务,且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损毁、涂改、买卖或是伪造税务登记证件;
(3)纳税人有按规定设置帐簿的义务;
(4)纳税人有按税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纳税申报表跟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材料的义务。由于特殊情况无法按期办理的,需要报经税务部门的批准;
(5)纳税人有依照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税款的义务;
(6)纳税人要按照税收法律与行政法规的规定保管和使用发票;
(7)纳税人欠缴税款需出境的,需在出境之前向税务部门结清应纳税款或是提供担保;
(8)纳税人要接受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9)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发生纳税争议时,在纳税人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提供纳税担保后,可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或是有疑问的,可依照法规向人民法院起诉。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或是采取的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0)扣缴义务人有代扣代办、代收代办税款的义务;
(11)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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