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工商行政部门在处理商标侵权的时候,首先查明之后确定侵犯行为成立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如果当事人对以上两项的处罚都不满意或者不服的话,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15天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想给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工商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请求在处理商标侵权的时候,可就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商标侵权的维护方法,在实际损失难以确认的情况下,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在两者都无法确定的情况下,“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