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是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尚未正式退出市场,正式退出市场还需要法人主体向工商部门申请注销,方才丧失法人资格。
那么,企业吊销未注销可以办理股权质押吗?股权质押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下面就和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一起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吧。
一、企业吊销的概述
当该企业或者商铺不符合营业条件时,比如卫生条件不达标,不按时交纳税收等,工商部门有权利注销该商铺的营业执照,即吊销营业执照。
没有营业执照是就不能正常营业,如果继续营业,则是违法行为。
吊销营业执照属于工商执法中的一项惩罚条款,只有企业或商铺触及到某些不合工商规定时,工商部才会执行吊销营业执照的。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和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是市场主体退出市场的两种方式,尽管两者均导致企业法人资格的消亡,但其法律后果却大不相同。
注销登记以企业申请为前提,是企业的主动行为,是企业合法退出市场的唯一途径,它既是出资人、股东的合法权利,又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吊销营业执照则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做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就意味着企业法人资格被强行剥夺,其民事主体资格、经营资格随之消亡,企业不得继续从事市场经营活动。
二、关于公司如何注销的规定
公司注销的规定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需要先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并公告;然后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其次按照通过的清算方案,进行清偿;再制作清算报告;最后就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
三、如果公司注销了还能起诉当事人吗
公司注销了,也就不存在公司法人,所以无法起诉公司法人。
当事人可以起诉公司的股东维权。
公司被注销后,如未进行清算或者破产的,以该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作为当事人;公司经过清算或者破产程序的,公司债务视为处理完毕。
如有未了结的债务,应以从公司取得清算资产的股东为诉讼主体。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六十四条 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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