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经过注册的商标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他人和组织不得随意使用和侵犯,如果有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并对其进行赔偿的。

下面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你整理了商标侵权怎么办,商标侵权有什么后果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商标侵权怎么办,商标侵权有什么后果

1、注重对侵权证据的收集和整理

无论侵权人选择哪种维权方式,都必须要首先注重对侵权商标的证据收集和整理。

只有在证据充足的前提下,才能充分证明了对方确实构成了侵权,而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司法审判机关,也是通过侵权证据来判决案件的审查结果的,诉讼程序中,一切都应当以事实和证据作为依据。

商标被侵权人可以收集的证据,只是包括了以下几点:商标在先使用权或是商标注册证、侵权产品和商标样本、购买侵权商标产品的价格、地点以及侵权人公司相关信息等。

2、自行或是委托代理进行解决

由于处理侵权这类案件需要较高的专业性,而且必须熟悉商标法以及相关诉讼、行政处理流程,因此被侵权人应当尽量委托代理机构或是专门的知识产权律师进行咨询或是直接代理。

具体的事件需要具体分析,如果被侵权人准备不充分,也有可能导致维权失败。

承担赔偿的责任行为是要承担赔偿的责任的,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有专门针对知识产权犯罪的规定。

二、商标侵权移交标准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涉嫌犯罪移交的问题,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规定的。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九条 [假冒注册商标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七十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商标侵权赔偿数额是怎么确定的?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有以下几种确定方式:

1、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

2、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3、协议赔偿额: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4、法定赔偿额: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当事人没有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应当注意的是,前述几种种赔偿额计算方式中,前两种方式是基本方式,由权利人选择这两种方式之一,人民法院应根据权利人选择的方法计算赔偿数额。

在前两种方式难以适用的情况下,如果对当事人之间就这两种方法以外的方法计算本案赔偿额达成一致,不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也应当准许。

在侵权获利和被侵权的损失均难以确定,且当事人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法院才能适用法定赔偿。

《商标法》第56条关于赔偿额的规定是商标法2001年修改时增加的内容,毫无疑问适用于2001年12月1日(商标法修改决定生效之日)以后发生的侵权行为。

但是,在2001年12月1日前发生的侵权行为但法院在2001年12月1日尚未作出判决的,是否适用本条?对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前发生的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于该决定施行时尚未作出生效判决的,参照修改后《商标法》第56条的规定确定侵权赔偿额或者免除销售者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