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商标就是需要当事人自己申请进行一个相应的保护的,但是商标申请之后就是有着一个相应的审查的,审查也是属于一个实质审查的。下面就让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大家带来商标实质审查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商标实质审查是什么

(一)汉字商标的审查

1、商标文字由汉字及汉语拼音组成,汉语拼音与汉字发音相对应的,应立汉字及拼音分卡,进行检索。

2、以隶书、草书、篆书或繁体汉字为商标的,应按照对应的简体汉字立分卡,进行检索。商标文字艺术化或图形化,但能明显识别为汉字的,立汉字及拼音分卡,进行检索。

3、对商标中含有不符合《国家语言文字法》规定的错别字或自造字的,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8)项驳回(见《商标审查业务会议纪要》2002年第18期)。

(二)汉语拼音商标的审查

商标由汉语拼音构成的,应立拼音及英文分卡,进行检索。

(三)外文商标的审查

1、对于英文商标,应确定其有无含义。有含义的翻译成中文,立汉字及拼音分卡进行检索;有多个中文含义的,将其主要的、常用的含义翻译成中文,立汉字及拼音分卡,进行检索。

2、外文商标能以英文字母形式表示的,应立英文分卡,进行检索;不能以英文字母形式表示的,按图形商标进行检索。

(四)数字商标的审查

商标是阿拉伯数字或部分是阿拉伯数字的,除立阿拉伯数字分卡外,还须立对应的汉字及拼音分卡,进行检索。

(五)图形商标的审查

1、审查图形商标时,商标图样显示不清晰的,使用“图形查看”程序查看,仍不清晰的,退回形式审查。

2、审查图形商标时,应对注册库及标准字典库进行检索。

3、审查图形商标时,审查员认为有必要的,可增加图形要素进行检索。

(六)同日申请商标的审查

审查员发现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同一天申请的相同或近似商标时,应向处长报告,由处长协调,以保证在同一时间向各方申请人发出有关通知书。具体操作按照《商标注册同日申请实质审查规程》执行。

(七)类似商品的交叉检索

由于《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几经修订及其它历史原因,商标数据库中一些商品和服务的类似群号与现行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类似群号不相符。审查时应删除类似群再进行审查,以免漏查、错查。

二、商标审查标准一致原则

1、申请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注册商标的主体资格和申请人申请商标所指定保护的商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外国申请人是否委托了我国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国内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其委托书是否符合要求。

3、申请书填写是否符合规定。包括申请人的名义与印章、营业执照是否一致;申请人的地址是否准确;申请人指定的商品或服务填写是否规范、具体,分类是否准确。

4、商标及商标图样的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5、应交送的证明文件是否完备,规费是否缴纳。

6、审查一份申请是否只申报了一个商标。

7、审查商标的申请日期,编定申请号,《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的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通过审查认为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编定申请号,发给《受理通知书》。

三、商标近似审查标准全文

商标局如果要审查商标是否近似往往采用三步法

(1)看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是否类似。

(2)观察和判断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组合商标等在文字构成、排列顺序、图形等方面是否近似。

(3)判断商标是否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从而判定该商标是否近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