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公司区别于其他企业的最显著特征,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商标注册应谨慎,因为商标是公司的标志,给消费者和用户留下最深刻的印象。商标注册是遵循一定的规则,那么商标注册名称的规则是什么呢?现在,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回答问题。

一、商标注册名称的规则是什么?

商标的显著性决定了商标能否注册、注册后受保护程度和商标价值的大小。被驳回或撤销缺乏显著性商标的风险很大。商标的显著性是指商标所具有的商品或服务来源,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不同。

企服快车面,当人们看到商标上的标志时,他们可以意识到这是一个显示商品来源的商标;另企服快车面,在意识到这是一个商标后,他们可以进一步区分类似商品的其他商标。《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明显的特点,易于识别,不得与他人先取得的合法权利发生冲突。

二、注册商标需要哪些材料

1、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负责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

2、个人合伙可以以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合伙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合伙协议。

3、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签约人身份证;

(2)承包合同。

4、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经营者的身份证;

(2)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三、领取商标注册证须知

(一)注册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应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商标注册公告期号;

2、注册人盖章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注册人出具的介绍信或委托书;

4、领取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5、注册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6、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出具的核准商标转让证明。

(二)注册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应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商标注册公告期号;

2、注册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交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须提交经注册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以及领取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注册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4、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出具的核准商标转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