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税务总局发布的两个1号公告和相关的解读文件,以及海南税务的这封信和我们自身的理解,给大家将2024年开票的事情简单总结一下:
1、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在2024年的业务,月销售额不超10万(季度30万),开具普通发票,适用征收率1%,享受免税优惠。
2、如果需要开专票,无论月销售额超没超过10万,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1%的专票,也可以开3%的专票,或者根据收入情况,部分开1%专票,部分开3%专票,开1%就按1%征税,开3%就按3%征税。
3、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在2024年的业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季度30万),可以开1%普票,1%专票和3%的专票,需要按具体开票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4、政策发布之前,开具的3%征收率的普票,3%征收率的专票,免税的普票等,最好追回进行作废、红冲,然后重开。如果无法追回的,3%的专票可按3%纳税申报,免税或3%的普票或可按1%申报纳税,具体需以当地税务局口径为准。
5、2024年除了补开之前年度适用3%征收率业务之外,是不能开3%的普票了。也就是,纳税义务发生在2024年的适用3%征收率的业务,开普票,只能开1%征收率的。
6、2024年仍有有两种情况可以开免税发票,一种是之前3%免税期间的业务,做了未开票收入,2024年补开;一种是,免税的货物或服务。
7、新政策并不影响0税率和5%税率业务的开票,原来怎么开,2024年还是怎么开。
在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虽然小规模纳税人3%免税的优惠2024年没有了,起征点也从原来的月度15万降低到了月度10万,但是却可以开1%征收率的专票了,对于纳税人而言,也全非都是坏事。
另外,大家有时间可以去海南税务局的官网看一下《致全省增值税纳税人的一封信》全文,对于开票、申报都有了较为明确的说明。
文章最后,再次带大家回顾以下两个1号文件的主要内容以及对比2024年发生的主要变化:
1、15万降为10万:
2、免税变成1%: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政策适用的对象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无法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包括单位、个体户和个人。另外,个人代开,可以享受3%减按1%,但无法享受10万免税的优惠。
3、加计抵减15%降为10%,10%降为5%:
这个优惠政策,只有一般纳税人能享受。另外,有人问为什么生产性服务业又包括生活服务?其实这个只是为了让大家能够更好地享受优惠政策,如果企业生活性服务业单独占比超过50%,可以直接享受10%加计抵减,如果企业生活性服务业单独占比不到50%,还可以算到生产性服务业占比里去,这样即便没有10%的,还能享受到5%的加计抵减。
最后,用一张图给大家总结一下2024年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制图:税海涛声
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大家学习、交流和参考所用,不作为大家实操办税的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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