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该公民有继承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那么,办理继承权利公证的注意事项是什么呢?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帮到您!
一、办理继承权利公证的注意事项
办理继承权利公证的注意事项:
1.不动产继承,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如果是多个继承人的,则必须到同一个公证处申请公证。如果是几个公证处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可以协商去一个公证处公证。
2.当事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包括: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工作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如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等。
(3)被继承人的遗产产权证明,如房产证等。
(4)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应提交遗嘱。
(5)当事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如父子关系、夫妻关系等,以证明继承人是否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3.代位继承的,应当提供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二、遗嘱公证与继承权公证的效力区别是什么
遗嘱公证与继承权公证的效力区别是:
1.遗嘱公证,准确的说来应该是叫做公证遗嘱,也就是到公证处将遗嘱进行公证,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所有遗嘱中效力最高的。
2.继承公证,也就是将遗产继承的情况进行公证,继承公证不属于法律专业术语,一般很少有人会进行继承公证。
企服快车财税提醒你,经公证的遗嘱与其他未经公证的遗嘱相比,效力是最高的,其他未经公证的遗嘱与公证遗嘱内容相抵触的,相抵触的部分只能按公证遗嘱办理。而继承权公证则是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为实现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提供有力的法律凭证。
三、如何办理继承权公证
1、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应到被继承人生前居住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涉及不动产的,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
2、当事人要求办理继承权公证时,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同时向公证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被继承人所遗留财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应提交遗嘱原件。
(5)当事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6)公证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3、公证处受理了当事人的申请后,要依据继承法的规定,结合公证的原则和程序,全面审查有关公证事项,查明后发给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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