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独资企业注册资本的要求是,投资总额需要是投资建设资金和生产营运资金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外国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经营期间注册资本不能减少。注册资本的增加和转让,必须经审批机关审核后方可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一、外商独资企业注册资本要求
外商独资企业是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中国法律在中国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或一人有限公司。 但在中国设立的分支机构,如分支机构、办事处、代表处等,不包括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外商独资企业对注册资本的要求是什么?
(一)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是其他责任形式。
外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外资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外资企业为其他责任形式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适用中国法律法规。
(2)外商投资企业的总投资是指外商投资企业所需的总资金,即基本建设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按其生产规模投资的总和。
(3)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的总资本,即外国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
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其经营规模,注册资本与总投资的比例应当符合中国的有关规定。
(4)外资企业在经营期间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但由于总投资和生产经营规模的变化,确需减少的,应当经审批机关批准。
(5)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和转让,应当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六)外资企业抵押或者转让其财产或者权益的,应当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七)外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外资企业按照其章程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不能履行职权的,应当委托代理人书面行使职权。
此外,外商独资企业注册资本与总投资比例参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87年发布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与总投资比例暂行规定》执行。
根据《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与总投资比例暂行规定》,中外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应当适应生产经营的规模和范围。合资企业各方应当按照注册资本的比例分享利润、风险和损失。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与总投资的比例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中外合资企业投资总额低于300万美元(含3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
(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总投资在 300 万美元以上 1000 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 ,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 ,总投资不足42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总投资在 1000万美元以上 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4)中外合资企业总投资超过3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占总投资的1/3,其中总投资超过36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同时,本规定还规定,中外合资企业在特殊情况下不能执行上述规定,经对外经济贸易部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中外合资企业增加投资的,应当按照本规定执行附加注册资本与增加投资的比例。
二、企业的注册资本用于何处,作用是什么?
企业的注册资本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其作用是:公司制的企业是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债务责任,开展经营活动的交易筹码:公司注册资本应与经营规模相适应,是进行资金融通的信用杠杆:
企业融资的实质是信用交易,无论是在创业阶段,还是在之后每一步的发展阶段,企业的任何融资都要依据资本金这个杠杆。三、营业执照注册资本怎么填
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可以随便填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填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金额是大写。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上的登记事项有:
名称、类型、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成立日期、营业期限、经营范围、登记机关以及登记日期。其中成立日期、营业期限以及登记日期是阿拉伯数字,注册资本是汉字大写。注册资本并不是写越多越好。理论上,除了仍旧实行法定注册资本的行业外(比如银行、保险、证券、融资租赁、建筑施工、典当、外商投资、劳务派遣等十四类行业),注册资本随意设定都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