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没法经营下去,最终导致破产销住之后也是要给员工发放经济补偿金的,并不能以破产为由不给员工发补偿金。那么企业只能注销后才能安置补偿职工吗?关于企业是不是注销后才可以安置补偿员工的法律问题,就让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吧。
一、企业只能注销后才能安置补偿职工吗
由于公司在注销前与员工解散劳动合同,公司应承担经济补偿责任,但没有安置员工的义务,公司可以自愿承担安置员工的责任,但这不是强制性的。
公司注销前与员工解散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经济补偿责任,但没有安置员工的义务。公司可以自愿承担安置员工的责任,但不是强制性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如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
第一步:备案。申请人持有相关材料向武侯区政府服务中心经济审批窗口申请注销备案。经受理审查员初审批准后,发出《清算组备案通知书》或《收到材料凭证》;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现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应当一次性更正的所有材料(出具通知书);
第二步:备案后,登报(公开发行的报纸和大量发行的报纸)。
第三步:注销后45天。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作出是否允许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核实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通知书》,作出批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四步:5-1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凭《收到材料凭证》到发证窗口领取《注销通知书》。
三、注销公司的手续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4.在清算进行完,登报公示,进行注销登记。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