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企业来说,法人变更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但也需要原法人和现法人的相关信息,以便成功完成变更程序。虽然企业法人变更看起来很简单,但也需要遵守相关规定。那么,企业法人的变更是否有规定呢?下面请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介绍给我们。

一、企业法人变更是否有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六章 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变更名称、住所、营业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模式、注册资本、经营期限、增加或者撤销分支机构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 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的,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企业法人的分立、合并、迁移,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开业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二、变更法人需要法人到场吗

变更法人一般需要法人到场。如果不是法人代表本人办理,需提供公司出据的委托书委托专人办理,还需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有委托书可以不用法人代表到达现场办理。

企服快车财税提醒您,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公司法人变更证明文件由哪里开出

公司变更设立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变更证明。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自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公司的变更是指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某一项或某几项的改变。公司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变更。

公司名称变更登记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