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份转让过程中,有些人认为转让公司的股份对其他股东有影响,因此在转让前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那么,法人股份转让是否需要他人的同意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企服快车财税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
一、法人股份转让是否需要他人同意
不需要。根据《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自由转让股权,未经其他股东同意,应当经全体股东一半以上同意,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方。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的规定,对于合资企业,无论是投资者之间的股权转让,还是合资企业以外的第三方股权转让,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必须由其他投资者签署或以其他书面形式认可,即股权转让经合资方同意;经董事会一致批准;合资方在同等条件下对转让的股权有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需要取得合资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表示。
二、法人的合并与分立概念
公司的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订立合同,依法定程序,合并为一个公司。公司之间合并,可以强化原公司的竞争能力,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促进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
公司的合并,至少有两个公司才能达成。公司有种类的差别,于是在公司法上就产生了对合并的公司,在种类上是否加以限制的问题,对此在立法和学说上有两种态度;
(一)公司种类非限制主义。即不仅同种类公司,如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可以合并;不同种类公司,如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也可以合并。
(二)公司种类限制主义。多数国家立法采取此态度,具体有两种不同做法;
其一,限制合并前公司的种类,即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等同类之间相互合并;
其二,限制合并后公司的种类,即各种公司都可以相互合并,但合并的公司,如果企服快车或双方为股份有限公司时,那么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因合并而新设的公司,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才行。
公司法对公司合并是否有种类限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公司法对公司合并、分立以专章规定,不同于原《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有限责任公司意见》分别就此作出规定
三、公司欠钱不还法人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欠钱不还法人承担以下责任:
一般情况下,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若公司有证据证明该欠款系法定代理人或其他股东因重大过错导致的,应当由行为人自行承担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