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领域有很多公司,所以现在公司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许多公司可能会在这个过程中破产,但这并不完成,宣布破产后必须清算,那么如何办理公司清算的诉讼程序呢?以下由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如何办理公司清算的诉讼程序?

(一)公司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

(二)股东大会在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

清算开始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机关、劳动部门、开户银行。

(三)向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办理清算组备案的《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

(四)在工商局批准的报刊上发布清算公告。

(五)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六)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七)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八)制定清算分配方案。

(九)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及各类财务账簿由清算组制作,报股东确认。

二、企业清算报告哪些部门审核

公司的清算,是指在公司解散时,为终结公司作为当事人的各种法律关系,使公司的法人资格归于消灭,而对公司未了结的业务、财产及债权债务关系等进行清理、处分的行为和程序。

公司的清算是负有公司清算义务的主体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程序而为的行为。

在公司的清算中,明确公司清算的义务主体尤为重要。

公司的清算主体应为基于对公司的资产享有权益的义务主体。

清算公司资产,自行组成清算组即可;没有能力的,可聘请律师、会计师组成清算组。

三、清算组备案是什么意思

清算组备案指公司解散时依法成立否则公司解散事务的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清算组又称破产管理人。

在破产宣告后,由法院指定成立的,接收、管理、清理、估价和处理破产人财产的专门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