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企业的标志性品牌证书,商标的价值是不可估量的,商标的申请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各种审查。然而,有些商标将被宣告无效,需要哪些证据材料?以下是我们所有企服快车财税的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商标无效宣告证据材料的相关知识。
一、商标无效宣告证据材料
1、申请商标无效宣告;
2、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由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确认;
3、代理委托书;
4、利害关系人证明材料和商标使用证据材料。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或者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作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商标的无效宣告和商标的撤销有区别吗?
商标权撤销与无效宣告的有区别,主要有三个方面:
1.事由不同;
2.时限不同;
3.法律后果不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44条和第45条的规定,撤销事由包括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或者商标注册事项;自行转让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三、商标无效宣告评审分案是什么意思
评审分案就是商标局将这个复审的权利分给了具体的审查员。至于接下来会这样去审核,具体会审核多久这就不得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