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在申请和使用过程中受到严格管理。近年来,商标纠纷频频发生。当商标被他人侵犯时,我们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那么,商标诉讼审查法院的程序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向您介绍商标诉讼审查法院的程序和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商标诉讼审查法院程序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法院提交诉状。

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商标民事纠纷一审案件。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由两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侵犯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权的民事诉讼,由侵权实施地、侵权商品储存地、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立案:法院经立案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通知当事人支付诉讼费,并在支付费用后立案。

3、法院受理后5日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答辩。

4、证据交换。

商标权人认为有必要保存侵权人的侵权证据,应当提交证据保全申请。权利人应当提供主体资格文件、权利凭证、侵权产品和侵权产品的实际使用情况。

5、开庭审理。

若为驰名商标,则需提供驰名商标认证书。

6、合议庭作出裁决的,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不服判决的,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出上诉; 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商标诉讼审判流程

商标诉讼审判流程如下:

1.权利人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权利凭证、被侵权商标和侵权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

2.律师分析案件给出法律方案;

3.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4.收集侵权证据;

5.发出律师函(非必要);

6.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

7.参与法院或工商调查、举证;

8.参加庭审或者调解;

9.取得法院、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结果;

10.执行。

三、侵犯商标诉讼时效是几年

侵犯商标诉讼时效是三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