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是企业的象征,是企业的无形财产,凝结着企业的智力成果。若商标权收到侵害的,可以向侵权人主张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在进行诉讼程序之前,企业可以委托律师撰写律师函,以此函告对方停止侵权,进行协商处理。那么,商标侵权律师函怎么写呢?下面就和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律师函内容
1、阐明事态。在一份律师函里头,必须让对方清楚真实的事态,不夸大也不缩小。
2、提出主张。律师函要不露声色的告知对方你的主张。
3、告知后果。这个很关键,没有法律责任的法律是没有力量的,没有告知后果的律师函像就像温开水。当然这个告知的表述有很多种,有彬彬有礼型的,比如说"我方不排除采取某某措施的可能性";有温文尔雅型的,比如说,"我方保留通过某某途径对贵方进行追索的权利";有针锋相对型的,比如,"我方已经准备向贵方提出某某程序以保障我方的权益"。等等。当然,各种表述各有好处,关键要达到效果。
二、商标侵权的行为主要有哪些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反向假冒”行为。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结合《商标法》第56条第3款的规定: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这种形式的商标侵权行为是需要销售者主观明知为要件的。三、驰名商标侵权构成要件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
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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