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公司在社会上仍然是一家非常常见的有限责任公司,所以很多人想成立破产清算公司,设立条件是很多人关注的焦点,具体是什么,然后由企服快车财税为您破产清算公司设立条件的相关内容。

一、设立破产清算事务所的条件

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如下: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人数不足50人,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原股东,以及公司成立后因资本增加、股权变动、公司合并等原因增加的新股东。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公司资本是公司经营活动的物质条件,也是公司对外承担债务责任的保证。公司资本由股东出资组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超过3万元的,按其规定执行。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包括三个含义:

一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公司章程,无公司章程的,不得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公司章程中记录的事项可分为必要事项和任何事项,前者由公司法规定,后者由公司决定是否记录;第三,新成立的公司由参与成立的股东共同制定,反映全体股东的共同意愿。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公司名称是识别不同企业的标志,有利于公司的行政管理,因此至关重要。公司的经营由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进行。没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公司就不能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有公司住所。没有住所的公司不得设立。公司以其主要办事处所在地为住所。

二、破产的主要特性是什么

破产是债权实现的一种特殊形式;

破产是在特定情况下运用的一种偿债程序;

破产的目的是为了公平的清偿所欠债权人的债务;

破产是在法院的监督和指挥下完成的债务清偿程序;

破产程序具有总括强制程序的特征。

三、破产有什么特征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存在多数债权人

3.债权人公平受偿

4.免除未能清偿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