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对公司破产清算的破产管理人要求很高,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并取得专业资格,那么你知道什么是破产管理人执业资格考试吗?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让我们来看看,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破产管理人资格考试
《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或者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组成。
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在征求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经理。
“本规定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实际破产和管理制度的需要,包括两类:
一是相关法律机构,包括清算组、相关专业机构和专业机构;二是依法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1)清算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组成的清算组当然不具备管理资格。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破产申请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指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虽然新破产法规定清算组可以作为经理,但一般来说,新破产生效后,清算组只能适用于两类破产案件:
第一类是在新破产法生效前成立的破产案件。新法实施后,原受理的破产案件中有清算组。
为了使破产清算工作连续,清算组可以保留在此类破产案件中;二是新破产法生效后的政策性破产案件。
2008年以前,中国还有2116家国有企业被列入政策性破产。
这些破产案件不适合中介机构单独管理破产清算,由有关部门和机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主持破产工作。
(2)由于破产清算工作复杂,社会中介机构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破产案件经人民法院审理后不得上诉,管理人不仅要熟悉法律,精通破产程序的相关法律法规,还要了解企业管理和会计业务。
因此,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执业律师或会计师是破产经理的必要前提。
作为管理人,既有利于破产事务的处理,也有利于管理人制度的总结和完善。
(3)个人专业人士
在破产事务中,部分债务人的破产财产数额较小,关系简单。
清算组或专业服务机构似乎不需要担任此类破产事务的经理。
因此,《破产法》还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的人作为经理。
二、什么是破产
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
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
多数情况下,破产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
而人们有时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经营也叫作破产。
一般情况下,破产的结果就是企业的所有财产都被分配给了债务人,最终其债务消灭,企业也不复存在。
三、企业破产在哪公示
(一)破产企业清算终结后会注销营业执照,可以通过查询企业营业执照状态的方式查询企业有没有破产。
(二)查询企业有没有申请破产,需要到企业所在地法院查询,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会在当地基层法院立案,可以通过法院立案庭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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