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都是归孩子的父母的,但如果孩子的父母离婚了,这时就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变更以及抚养权归谁的问题,最后,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企服快车就会去做公证。那么,办理抚养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呢?下面,大家就和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办理抚养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抚养公证需要下列证明材料:

1.协议人双方的身份证件、户口簿;

2.已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提供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

3.子女的身份证件,出生医学证明等;

4.非婚生子女的,需提供亲子鉴定报告;

5.协议文本(可由公证处代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企服快车财税提醒,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二、在哪里办理抚养权公证呢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那么我们应该到哪里去办理公证呢?即如何确定公证的管辖问题。

公证管辖是指各公证处之间受理公证事务的职责划分与权限分工。公证管辖可分为地域管辖、协商管辖和指定管辖。

地域管辖是指不同地域的公证处之间按其辖区受理公证事项的权限分工。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

遗嘱、委托、声明中涉及不动产转让的除外;收养公证由收养人或被收养人住所地的公证管辖;涉外及涉港、澳、台地区的收养公证的管辖,依照司法部有关规定确定。

协商管辖是指根据地域管辖的规定,两个以上公证处对同一公证事项均有管辖权时,由当事人或公证处协商确定管辖。

指定管辖是指由司法行政机关指定某类或某一公证事项由某一公证处管辖。《公证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公证处之间如因管辖权而发生争议,由其共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此外,在特殊情况下,根据国际条约或法律授权,可以由特定的机关、组织或公民代为行使公证职责。

所以,在哪里办理公证,一般是到当事人住所地,法律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办理。当然,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到协商的公证处办理公理。抚养权公证其实并不影响抚养权的存在。如果您对上述问题存在疑问,不妨向网站的律师询问,我们有专业的律师能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