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是经济发展的基本支撑。为应对疫情冲击和发展环境变化,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国家推出了一系列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
1、重点群体(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登记的失业人员)创业及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费扣减;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退役士兵创业及吸纳退役士兵就业税费扣减;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
4、安置军队转业干部、随军家属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5、残疾人创业免征增值税;
6、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即征即退;
7、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8、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9、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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