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我们很多人可能都会接触到有关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程序这类的问题,但是因为我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那么,私营企业登记程序是什么?对于这一问题,小编整理如下知识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私营企业登记程序是什么?
1、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应当首先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3、公司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条规定所列条件之日起10日内,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及其有关规定,作出核准或者驳回决定,决定核准的,发给《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六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5、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逾期申请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6、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注册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申请人,申请注册登记。
二、申请私营企业需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册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盖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公司章程;
4、依法注册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两人以上五十人以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5、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注册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