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后是需要到工商部门登记的,根据法律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属于公司行政登记的事项、即行政许可的内容。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构成股东变更的事实时需要做变更登记。

一、股权转让后是否需要到工商部门登记

股权转让应当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因股权转让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公司股权转让的具体流程

公司股权转让的具体流程为以下:

1、领取《公司转让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转让营业执照(填写公司转让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转让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转让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转让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转让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转让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转让银行信息(拿着银行转让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三、股权转让转让的程序

股东退出公司,也就是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自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转让登记。

1、申报资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转让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原股东会决议。

(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主要内容:

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2、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主要内容: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生效方式;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

3、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

(全体新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主要内容:

因股东转让涉及到的其他有变动的事项(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组织机构人员的转让等)。

4、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3-13人),监事会成员(3人以上),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提交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提交监事会决议,选举监事会主席。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执行董事(1人)、监事(1-2人),聘任总经理,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

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5、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股东是企业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由单位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盖章)。

如组织机构有变动,视情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6、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7、视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8、原营业执照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