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一般股权协议符合主体合格、真实意义表达、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有效性。股权转让过程中,双方达成转让协议,半数股东同意转让。

一、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吗?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以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股权转让协议满足以下条件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是真实的;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司盟企业服务提醒您,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是真实的;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一半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转让股权。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一半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公司股权转让需要什么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转让(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转让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原件1份)。

5、经公证、见证机构公证或见证的股权转让协议,划转股权的提交有权审批部门的划转文件(原件1份)。

6、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7、因股权转让而转让为一人(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的,应提交一人有限公司承诺书。

三、公司股权转让需要多久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自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转让登记。

㈠申报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转让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原股东会决议。

(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主要内容:

(1)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

(2)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4、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

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

(2)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

(3)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

(4)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

(5)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生效方式;

(6)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

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

(全体新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主要内容:因股东转让涉及到的其他有变动的事项(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组织机构人员的转让等)。

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3-13人),监事会成员(3人以上),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提交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提交监事会决议,选举监事会主席。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执行董事(1人)、监事(1-2人),聘任总经理,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股东是企业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由单位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8、《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