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总有人问的问题,在企业还是挺常见的,主要是发票传递过程中能出意外的环节太多,谁都有不注意的时候。
都知道发票是入账的重要凭证,所得税扣除,一般纳税人抵进项都需要发票。那么发票丢失了,怎么办呢?
我在这里先给您说发票丢失了,别着急,这是可以补救的。
1、首先您可以用自己剩余的发票联次,或者开具方留存的“记账联复印件盖章”后给您,都可以代替作为相应凭证,也就是说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都可以,当然也可以作为所得税扣除的凭证。
2、《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31条是要求企业丢失当天就报告税务机关,但是您也不用担心没时间及时去税局,因为现在登录电子税务局就可以报告啦。
还有就是发票丢失现在是不用登报了。登报确实是执行了许多年的规定,但是2024年7月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取消了发票丢失登报声明作废的要求,现在丢失发票后就不需要再发布登报挂失声明啦。
本文相关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2024年发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2011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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