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份,国家发布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就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
2024年12月份,定稿后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彻底定稿。变化主要是:
将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额度提升到了一年最高8万元;将住房租金扣除按照城市不同标准,分别提升到了每月1500元,1100元和800元。《暂行办法》第七章关于赡养老人支出的专项附加扣除,就有关扣除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规定提及的是一位以上被赡养人,也就是说只要有老人,就是按最高2000元的扣除额度计算,不管是一位、两位。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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