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是在中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不断开展研发和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在此基础上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必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转让、赠与、并购等方式,获得知识产权所有权。在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技术中起着核心支撑作用;
(3)在《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内,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起核心支撑作用的技术;
(四)当年企业从事研发及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实际经营期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符合以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低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发生的研发费用总额占研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满足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络”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通过网络系统向认定机构提交,并向认定机构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网上打印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二)依法证明企业设立的《营业执照》及其他有关登记证件复印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反映技术水平的知识产权证书和认证材料、参与制定标准等)、科研项目立项证书(验收或结论项目需附验收或结论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转化形式,逐项说明应用成果)、研发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总体情况及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生产批准文件、认证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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