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称工商总局)发布《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规定对“雄安”字样在商标注册工作中予以保护。
根据《意见》要求,工商总局将支持雄安新区强化商标知识产权等保护,依法将“中国雄安”及“雄安”字样在商标注册工作中予以保护,并加大对雄安新区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等知名品牌的保护力度,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保护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
据悉,工商总局将在雄安新区设立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受理点和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并授予雄安新区驰名商标保护案件管辖权办理相关案件,按照相关规定向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报送相关请示、案件材料。
据了解,工商总局还将对“雄安”字样在企业名称核准中予以特殊保护,相关部门可以将“河北雄安”作为行政区划使用,参照企业名称行政区划登记管理有关规定,住所在雄安新区的企业可以冠以“河北雄安”字样。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