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税法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其中,单位和个人是指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签订合同的各方当事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和鉴定人.
具体包括:
1、凡书立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库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凭证的,以立合同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
2、凡书立产权转移书据的,以立据人为印花税纳税人.
3、建立营业帐薄的,以立帐薄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
4、凡领受权利许可证的,以领受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
下列凭证可以免征印花税:
(1)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抄本,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抚养孤老伤残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6)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7)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
(8)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
上文介绍了印花税的申报纳税人是谁,是指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税法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大家在进行操作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执行,最好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这个处理起来比较麻烦,以上就是全部内容了,有兴趣可以关注官网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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