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专利文件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文件,在行文表达中是非常严谨的。专利代理人在撰写专利申请文件时,不仅要从技术角度合理去限定方案保护范围,还要从法律角度去满足专利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还要从文法角度正确使用相应的文字和词汇等表达,这是一件非常谨慎严格的事情。具体是怎么样的操作呢,一起跟着专利申请小编来看看吧!一、我们先从汉语语法的角度来了解下“的、地、得”的常规用法。
“的”通常作为形容词后缀,而形容词通常用于修饰名词,故“的”通常置于名词之前,如:
“积极的效果”。“地”通常作为副词后缀,而副词通常用于限定形容词或动词,故“地”通常置于形容词或动词之前,如:
“非常地巨大”、“慢慢地走”。而副词通常位于形容词或动词之前,但在某些语境下,也可位于形容词或动词之后。如果动词或形容词位于副词之前,则需要在动词或形容词与副词之间使用“得”,例如:
“走得太慢”、“大得很”。上文中的“非常地”是一个副词,或者说“非常地”整体具有副词属性。但因为汉语博大精深,通常将“非常”就视为副词,相同的情况还有很多,这就导致大家可能无法准确辨别一个词汇或短语的词性,进而无法准确使用“的、地、得”。
2.“地”应该如何用?
而“地”是伴随副词出现的,主要有如下情况。
如,上文提到的“非常地巨大”。如果一个词汇具有修饰属性,其既有可能是形容词,也有可能是副词,现在就需要确定在后相邻词汇的词性,如果在后相邻词汇为形容词或动词,则在先词汇应为副词,其后缀应为“地”。
3.“得”应该如何用?
“得”的使用频率相对较低。
一般“得”是伴随动词出现的,主要有如下情况。
也就是动词与副词的联用,如,上文提到的“走得太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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