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拓展至更多服贸领域、取消平行进口车保税仓储业务时限、试点实施国际邮轮入境外国旅游团15天免签、扩大粤港澳联营律所业务范围……为进一步深化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改革开放,4月17日,最新一期深圳政府公报发布了“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针对“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先行区”“争创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开拓协调发展新领域,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三个方面,分解了112条任务分工,重点围绕制度创新、深港合作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科技创新、产业集聚等,探索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和更深层次的改革创新。
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将对自贸区改革创新试点任务实施效果进行总结评估,必要时,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评估。
对试点效果好、风险可控且可复制推广的成果,将加速在深圳推广。
目标1 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先行区
取消对外企经营期限特别管理要求
“制度创新”是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的核心使命,在政务服务创新上,片区已在国内率先启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率先探索“证照分离”改革,对影响企业市场准入的许可事项“能取消则取消、能合并则合并、能优化则优化”。
方案提出,在继续深化上述改革之余,将清理和取消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差别化待遇,实现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准入相关行业、领域和业务;除特殊领域外,取消对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的特别管理要求。
同时,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企业专属网页与各级政府部门系统对接,优化信息互联共享的政府服务体系。
所谓“企业专属网页”是前海以企业需求为出发点设计的网页,分为“办事”和“服务”两大板块,可为企业提供菜单式服务。
目前,前海为大多数入驻企业进行了此项设置。
此外,方案还提出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提高清单开放度和透明度,构建与负面清单管理方式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进一步压缩进出口商品放行时间
在贸易便利化上,去年4月,深圳“单一窗口”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板块已正式上线运行,企业应用该板块后,其货物申报数据项减少1/3,船舶申报数据项减少80%,船舶放行时间由1天缩短到1小时。
方案提出将加快把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至国际先进水平,实现与国家层面“单一窗口”标准规范融合对接,并探索推动“单一窗口”拓展至技术贸易、服务外包、维修服务等服务贸易领域,条件成熟后将服务贸易出口退(免)税申报也纳入其管理。
技术贸易、跨境电商、国际维修、平行进口等国际贸易新业态也将迎来一批实质性的政策利好。
比如,方案提出,公布货物平均放行时间,进一步压缩进出口商品和跨境邮件、快件放行时间;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支持大型快递企业设立快件中心,支持邮政快递企业跨境电子商务渠道建设;取消平行进口汽车保税仓储业务时限,完善平行进口汽车审价机制;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保税备货业务商品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时先理货后报关等。
建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
作为国家唯一批复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重视法治保障是前海有别于国内其他功能开发区和自贸片区的突出特点之一,也是前海的核心竞争优势和主要驱动力。
方案多处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包括建立包含行政执法、仲裁、调解在内的多元化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与维权援助机制,探索建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探索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探索建立公允的知识产权评估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制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以及方便快捷的质物处理机制,为扩大以知识产权质押为基础的融资提供支持;深化完善有利于激励创新的知识产权归属制度。
目标2 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
试点实施国际邮轮入境外国旅游团15天免签
世界级邮轮码头——太子湾邮轮母港在2016年11月12日开港,邮轮成为蛇口的新标签。
目前,招商蛇口已初步完成深圳、天津、厦门、上海、湛江等沿海城市的邮轮港布局,去年共接待邮轮旅客约409万人次,占全国全年邮轮旅客总量的84%。
方案提出“大力推动邮轮旅游发展,试点实施国际邮轮入境外国旅游团15天免签政策”,将为这一经济新增长点带来利好。
事实上,上海口岸自2016年10月1日起已实施国际邮轮入境旅游团15天免签政策。
目前深圳市已提交了申请,希望在蛇口口岸实行此政策,待批复落地即可实施。
方案还为广东自贸区建设国际航运枢纽、国际贸易中心助力,推出一系列措施。
比如,在国际航运上,拟加密通达世界各大港口的货运航线,重点增加欧美远洋航线;创新与香港港口的通关模式,以及打造高端航运服务集聚区,建设国际中转中心等。
在国际贸易上,则拟推动建立统筹国内和国际市场、空港和海港资源、在岸和离岸业务、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全球供应链核心枢纽;推动跨国公司在自贸区设立全球或地区总部,鼓励金融、物流、信息、会展、科技研发、商品和要素交易等专业化服务企业设立国际业务总部、窗口企业和涉外专业服务机构;吸引各类国内外总部机构和大型企业集团设立结算中心。
目标3 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
扩大港澳与内地合伙联营律所业务范围
方案也重点提及了对港澳人才和专业服务的优惠政策,将在金融、法律、建筑、航运等领域进一步开放。
比如,除了进一步推动粤港澳职业资格互认试点、引进港澳高端服务业和高层次人才外,将拓展金融IC卡和移动金融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为粤港澳居民跨境往来提供便捷的支付服务;研究推进在自贸区工作的港澳金融专业人士通过培训测试的方式申请获得内地从业资格,其在港澳的从业经历可视同内地从业经历;研究在建设领域(包括规划、工程咨询、设计、测量和建造等)取得香港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在港商独资或控股的开发建设项目直接执业或开办工程技术服务有关企业的模式等。
此外,前海在全国率先试点粤港联营律师事务所,目前全国11家联营所中,7家落户前海。
方案提出将扩大港澳与内地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允许此类联营律所的内地律师受理、承办内地法律适用的行政诉讼法律事务,以及允许以本所名义聘用港澳律师。
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是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定位。
方案已明确,将实施粤港澳科技创新合作发展计划和粤港澳联企服快车新资助计划,推动地方创新券和科研经费跨粤港澳使用;为港澳青年创业投资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开通港澳中小企业专属网页,提供免费注册地址、办公场地、便利化商事登记等服务。
同时,支持香港纳米科技及先进材料、资讯及通信技术、物流及供应链管理应用技术等研发中心,以及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等落户;推动创新创业基地与粤港澳的天使基金、私募基金、融资担保公司、证券公司等机构合作,按照市场化原则设立粤港澳青年发展基金、创业引导基金、创业导师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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