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企业在对外贸易活动中存在使用商标较为随意、不够规范等问题,商标侵权行为屡有发生,所以对此所进行的一系列规范措施便是我们常说的商标的使用规范。
那么注册商标的使用规范是怎样的?
1、注册商标规范一是商标使用的主体须合法;二是使用的商标须合法;三是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范围须合法。
缺少任何一个要件,都构成商标不规范使用行为。
2、未注册商标主要指的是实际使用的商标须合法,既不得违反商标法规定的禁用条款,也不得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否则构成不规范使用行为。
由于商标局在杭州商标注册审查过程比较长,有的甚至需要1年左右。
而企业的经营活动很多时候都要用到商标,尤其是做推广时不使用商标往往还会给人以不够规范和专业的印象,令推广的成效大打折扣。
那么,在商标申请注册期间,企业需要使用商标时该怎么做呢?首先要明确一点:
商标需要申请注册并获得核准注册,才能获得相应的商标权利。我国市场上可以看到两种商标注册标志在使用:大多数是在商标的右上角或右下角标注一个圆圈中有R字的符号,或者中文的注字,也有一些是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标注TM。
这种情况,有时是跟商标使用人的国别有关,比如不同于我国的商标申请在先原则,美国实行在先使用原则,即商标的先使用者获得法律的保护。
美国法律规定必须先有贸易和商标的实际使用,才能获得商标的法律保护。
虽然美国引入了注册制度,但在先使用仍然是申请注册的先决条件。
在在先使用原则的基础上,商标可以注册,也可以不注册。
不注册商标只要处于使用状态也可以获得法律保护。
所以当我们看到一些正在使用中的美国商标标注了TM标识时,这样的商标是受到美国商标法保护的。
在我国,由于商标法实行的是申请在先原则,出于种种目的,有些不负责任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会告诉企业:
TM就是注册中商标的意思,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之后,标注TM就可以使用这个商标了,只不过不可以标注是注册商标罢了。很多企业使用商标心切,这种说法有利于促使企业商标注册的决心。
于是,不少企业刚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就把注册中的商标放到了企业产品的各种包装、合同甚至广告中。
殊不知,这样做有侵权的风险,也有不少企业因此被起诉到法院。
一旦法院认定侵权,那么企业不仅要面临赔偿,而且还可能涉及各种包装、广告费用等损失。
TM是英文Trademark的缩写。
中国商标法律中根本没有规定TM标志有什么意义,也没有提到允许企业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之后,就可以在标注TM的情况下使用该申请中的商标。
在这种情况下使用商标,如果侵犯他人的商标权,同样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原因很简单,商标受理通知书只是告诉申请人商标局受理了这个商标申请,并不代表商标已通过审查。
在《商标受理通知书》的下面都会有一句话:注:本通知书仅表明商标局已收到申请人的商标申请,并不表明所申请的商标已获准注册,其实就是提醒企业《商标受理通知书》的性质。
因为《商标受理通知书》仅仅表明商标局已经收到了申请人的申请,但是还没有开始审查。
也就是说,哪怕注册跟知名商标一模一样的商标,也可以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
假如在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后就可以标注TM并使用该申请中的商标,那么岂不是可以赤裸裸地通过这种方式合法侵犯他人商标权?因此,注册中商标打上TM就可以使用的说法是荒唐的。
一个圆圈中有R字的符号和注字符号,都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注册商标标记,表明该商标已在国家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并获得审查通过,拿到了商标注册证书,成为注册商标。
R是英文Register即注册的首字母。
注册商标具有排他性、独占性、唯一性等特点,属于注册商标所有人所独占,受法律保护,任何企业或个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或授权,均不可自行使用,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企业是否可以使用尚处于注册申请中的商标呢?确实答案是可以使用的,但有一定的侵犯他人商标权的风险,这跟是否加注TM无关。
风险来自于三个方面:
第一,申请商标之前没有做检索,存在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第二,虽然做了检索,但是检索工作不到位,有漏检的情况;第三,虽然做了检索,不过商标局的数据库有一定的窗口期(即有些商标已经申请注册,但是还没有来得及录入数据库),在窗口期有人先申请了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
当然,企业使用了申请注册中的商标,可能商标最终能获得注册,没有引发任何问题。
但企业也可能因此遭遇风险。
比如在企业申请注册商标之前存在相同或者近似商标,最后商标注册没有成功,还被人起诉或者投诉侵犯商标权,不但要赔偿他人损失,企业前期的许多投入也付诸东流。
建议广大企业在商标申请注册期间,如果确实想使用该商标:
一是要进行细致的商标检索,最大限度地保证之前没有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二要控制有关该申请中商标的各种投入包装、宣传的成本。
申请杭州商标注册应尽量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规范的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填写。
区分表总共有45个类别,基本涵盖了全部的商品以及服务,商标注册要分类注册,同一个商标注册在一个类别就算一个注册商标,如果在45个类别上都注册就是45个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以后就享有法律规定的垄断性质的排他使用权,这个权利叫商标专用权,这个权利是有严格范围限制的。
对与商标专用权,在我国现行的商标法中第五十六条有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解释来说,注册商标只能在核准注册的类别(包括大类和小类)上使用,如果在没有核准注册的类别上使用,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其实际上就是一个非注册商标。
而且,如果遇上该商标在其他类别上已经被他人注册的情况,商标的跨类别使用还将构成注册商标侵权,将被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所以说注册商标是不可以跨类别使用的。
根据《商标法》第46条之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杭州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企业注册商标被撤销后,可以立即再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吗?这里肯定得告诉大家是不行的。
根据《商标法》第46条之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这在实务操作中对申请商标注册来说有重要的作用。
我们知道,申请商标注册的商家,如果与在先的注册商标冲突将会被商标局驳回申请。
但是如果在先的注册商标被撤销或者其到期没有续展,那么就具有了新的申请注册机会。
因此,一般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即使被驳回申请,也应当继续关注在先注册商标的情况,包括其专用权期限和商标争议情况。
因此,在新的申请注册机会出现后,并非越早提出注册申请就越好。
如果申请提出得太早,等到商标局进行实质审查的时候,尚未超出该缓冲期,商标局仍然会与被撤销的或者没有续展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原因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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