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临河区纪委监委给予杜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并对4名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

责令该乡党委针对“白条”入账问题开展自查自纠,通过完善村级财务制度,规范财经纪律,限期将其他村组“白条”入账问题清仓见底。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村级财务管理往往是财经纪律贯彻落实的薄弱环节,“白条”入账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导致公务开支混乱,村级财务支出失真,从小处讲是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从大处看容易滋生农村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形成风险隐患,必须坚决惩治到位。

此案中杜某某的行为暴露出该乡“三资”管理不规范,财务审核把关不严,村级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

临河区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探索有效管用的方法和手段,紧扣看得准、拿得住、治得了的“白条”入账问题,及时要求各乡镇开展摸底核查工作,进一步督促其他乡镇加大力度整顿村级财务管理,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同时通过信访举报、专项审计、财务检查等渠道,深挖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廉政风险,严防“白条”背后套取项目资金、浑水摸鱼、私设“ 小金库”、不能列支的费用列支等问题,集中力量加快整治进度,持续巩固拓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成果,动真碰硬,精准画像、精准发力、精准解决,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和回应群众关切,有力推动基层治理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