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行税法规定,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汇算清缴工作,汇算清缴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如何把利润调低的问题。
具体要怎么处理呢?来和一起了解吧。
一、利润的调增调减的会计处理
某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为60万元,所得税为19.8万元。
调增当年度利润19万元,其中年终多结转在产品成本4.8万元,多提短期借款利息8.6万元,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1.9万元未转为营业外收入,职工福利支出3.7万元直接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调减利润10.1万元,其中少摊待摊费用1.2万元,少提福利费0.9万元,补交增值税3.8万元,生产费用误计在建工程3.2万元,少提折旧1万元。
企业还有购买国债利息收入2万元,滞纳金0.2万元,被没收财产损失2万元,工资总额超支2.3万元,赞助费支出2万元,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多计提折旧额6万元。
1、费用多计,收益少计,调增利润会计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 4.8万
预提费用 8.6万
固定资产清理 1.9万
应付福利费 3.7万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9万
2、费用少计,收益多计,调减利润会计分录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1万
贷:待摊费用 1.2万
应付福利费 0.9万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3.8万
在建工程 3.2万
累计折旧 1万
二、永久性或时间性差额的纳税调整
按照会计方法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或亏损)与按照税收法规规定计算的纳税所得(或亏损)之间存在着时间和内容上的差异,因此会导致永久性或时间性差额都应作纳税调整。
永久性差异有国债利息收入、滞纳金、被没收财产损失、工资超支、赞助费支出等;时间性差异有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多提折旧额,这两种差异引起的纳税调整,一般是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将调整的差异额与会计利润合并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只作纳税调整,而在账务上不作调整。
三、企业虚报亏损的账务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发文规定:税务机关对在申报亏损的企业进行纳税检查时,如发现企业虚列扣除项目或少计应纳税所得,从而多申报亏损,可视同查出同等金额的应纳税所得。
对此,除调减其亏损外,税务机关可根据33%的法定税率,计算出相应的应纳所得税额,并视情节,根据《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如何把利润调低?”的相关内容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相信大家在看过以上内容之后对此也有了大致的了解,可以参考上述办法进行操作,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疑问,欢迎在线客服。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