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规范本市着作权专有许可使用合同、转让合同(以下简称着作权合同)的备案,制定本办法。

著作权合同备案

1、着作权合同备案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申请备案的着作权转让或许可使用合同或协议;

4、合同中涉及的作品样本;

5、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6、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7、着作权与相关权利归属证明材料。

1、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

2、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

3、通知缴费;

4、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

5、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6、审查;

7、制作发放登记证书;

8、公告。

自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60日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知企网收取的只是咨询服务费。

着作权合同备案业务一份合同只能备案一次。一份合同中涉及多个作品时,一次性全部备案。

问:哪些情况可以申请着作权合同备案?

答:着作权人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作品的着作权,与受让方或被许可方签订着作权转让合同、着作权专有许可使用合同或非专有许可使用合同的,可以申请着作权合同备案。目前,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登记机关对着作权合同约定转让或许可的权利内容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