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某装饰公司因名称与知名品牌 “**** 装饰” 冲突,被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更名。该公司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长期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字号,并在经营场所、合同文件中突出使用相关标识,导致消费者混淆。

1. 违规行为分析

  • 商标侵权: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与他人注册商标 “**** 装饰” 完全一致,构成《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侵权行为。
  • 不正当竞争:通过模仿知名品牌的名称和标识,误导消费者误认为其与品牌方存在关联,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
  • 法律后果: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企业名称被认定为不适宜的,登记机关可强制变更。

2. 风险警示

  • 经济损失:需承担品牌方的索赔,包括侵权期间的利润损失和维权费用。
  • 商誉损害: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度下降,可能导致业务量大幅缩减。

3. 合规建议

  • 商标检索:通过 “中国企服快车” 查询拟用字号是否与他人注册商标冲突。
  • 差异化命名:避免使用行业通用词汇或知名品牌变体,如 “新微软”“国际万达” 等。

总结:企业名称与商标权的冲突是常见纠纷。建议在核名前进行全面的商标检索,确保名称具有独特性,避免因 “傍名牌” 引发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