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年度汇算?年度汇算就是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的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
为什么要年度汇算?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是此次个税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2019年1月1日,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
这次个人所得税的改革,除了提高“起征点”、调整税率表和增加专项附加扣除外,还在我国历史上首次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对居民个人的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这样有利于平衡不同所得税负,能更好发挥个人所得税收入分配调节作用,也与世界绝大部分国家税制相接轨。
由此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不仅可以让纳税人更充分地享受各项扣除优惠,全年拉通算账缴税,也让部分收入高来源多的纳税人将收入加总后找税率,以此更好体现量能负担、税收公平的原则,对深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企服快车面,年度汇算可以更加准确、全面落实各项税前扣除和税收优惠政策,更好保障纳税人的权益,尤其是平时未申报享受的扣除项目,以及大病医疗等年度结束才能确定金额的扣除项目,可以通过办理年度汇算补充享受。
因此,年度汇算给纳税人“查遗补漏”机会,以确保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什么是综合所得?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吗?
如果您是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已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与这四项所得全年加总后计算的个人所得税存在差异,就需要关注年度汇算。
如果预缴的税款高于全年应纳税款,可以通过办理年度汇算申报以获得退税。
如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应纳税款,应当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补缴税款。
同时,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经国务院批准,如果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但需要年度汇算补税,或者年度汇算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且在取得所得时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那么无需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也无需补缴税款。
如果多预缴了税款,申请退税是居民个人的权利,无论多小的税款,都可以申请退税,如果放弃退税,那么也不用办理年度汇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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