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也是知道的,税务相关方面的内容一般是由专门的机构进行管理的,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国税局,以及各地的地税局,那这两种的区别是怎样的呢。
一、国税局和地税局的区别和联系分别是什么
国税和地税是依据国务院关于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而产生的一种税务机构设置中两个不同的系统。它们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两者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区别。前者征收的主要是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空所必需的税种(消费税、关税)和关乎国计民生的主要税种的部分税收(增值税);后者则主要负责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营业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
二、国税与地税的征税区别
(一)国税征收的项目有:
1、增值税;
2、消费税;
3、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直接对台贸易调节税;
4、企业所得税(中央企业所得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外资银行、地方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5、证券交易税(未开征前暂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
6、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所得及地方附加;
7、海洋石油资源开发的各项税收;
8、出口产品退税;
9、个体户和集贸市场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10、中央税和共享税滞纳补税罚款收入;
(二)地税征收的项目有
1、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
3、土地增值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
5、车辆使用税;
6、房产税;
7、屠宰税;
8、资源税;
9、城镇土地使用税;
10、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三、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的区别是什么
财政局负责地方的财政工作,贯彻执行财务制度,按照政策组织财政收入,保证财政支出,管好用活地方的财政资金,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和各项事业发展;培训专职财会人员,提高科学理财的素质和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严肃财经纪律,提高经济效益;积极开发财源,为振兴地方经济服务。
国家税务局是行政单位,不是事业单位(国家税务局下设的学校、培训中心等才是事业单位)。国家税务局实行中央、省、市县的垂直领导体制。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时,将原来的税务局分设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民间有要求将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合并的呼声。国家税务局主要负责征收中央税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等税收,地方税务局主要负责征收地方税等(详细分工略)。国家税务局与北京的国家税务总局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地方税务局简称地税,其性质是行政单位,地方税务局实行中央、省、市、县的垂直领导体制。1994年实行税制改革时,将省以下原来的税务局分设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个别地方地方税务局与财政局合署办公,称为财税局)。省级地方税务局受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省级以下地方税务局系统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垂直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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