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相关当事人对含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制止性规定、稳固性风险以及权力边界的认知,引诱商标申请人及应用人遵守老实信誉和防止权力滥用原则,准确申请注册和应用商标,制订本指引。
一、含地名商标的常见情况
相关当事人应该避免将下列情况的标记作为商标进行注册或者应用,存在相关情况的商标注册申请,可能因违背《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七)项、第(八)项、第十条第二款等具体规定被驳回,已经注册的,也可能面临被依法发表无效的风险。
(一) 名称
相关当事人应该避免将包括 名称或者与 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记作为商标进行注册或者应用。例如:
“西班牙”、“拉脱维亚”、“安道尔”等。经该国 赞成的,或者相关标记具有明白的其他含义且不会造成大众误认的,或者国名部分与标记其他显着部分相互独立,仅起真实表现申请人所属国作用的除外。
(二)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包含省级行政区(省、自治区、直辖市、特殊行政区等)、地级行政区(地级市、地域、自治州、盟等)、县级行政区(市辖区、县、县级市、自治县、旗等)。具体规模以我公民政部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为准。
相关当事人应该避免将以下情况的标记作为商标进行注册或者应用:
1.由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构成的标记。
2.含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的标记。
3.文字构成与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不完整相同,但字形、读音近似足以使大众误以为该地名,从而容易产生产地误认的标记。
4.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的简称组成,容易使相关大众产生产地等特征误认的标记。
5.地名具有其他含义,但将地名与“市、县、区”等组合应用,地名含义显著的标记。
例如:“安徽”(省)、“内蒙古”(自治区)、“重庆”(直辖市)、“香港”(特殊行政区)、“合肥”(市)、“延边”(自治州)、“阿克苏”(地域)、“锡林郭勒”(盟)、“肥东”(县)、“丰宁”(自治县)、“巢湖”(县级市)、“蜀山区”(市辖区)、“冀”(河北省简称)、“Anhui”(安徽的拼音)、“青藏、川藏”(指定服务:
观光旅游等)等。(三)大众知晓的外国地名
是指为中国大众知晓的我国以外的其他 或者地域的地名,包含全称、简称、外文名称和通用的中文译名等。相关当事人应该避免将以下情况的标记作为商标进行注册或者应用:
1.由大众知晓的外国地名构成的标记。
2.含有大众知晓的外国地名,易产生产地误认的标记。
3.文字构成与大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完整相同,但字形、读音近似足以使大众误以为该地名,从而产生产地误认的标记。
例如:“哈瓦那”(古巴首都,知名城市名称)、“麻省”、(美国马萨诸塞州简称)、托斯卡纳(意大利大区名称,文艺复兴的发源地)、佛罗伦萨(托斯卡纳的首府名称,意大利旅游胜地)、“小吧黎”等。
(四)以生产某种商品或者提供某种服务而著名的县级以下(不含县级)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我国大众不知晓的外国地名
是指县级以下(不含县级)行政区划或者我国大众不知晓的外国地名,如果其相应地区本身以生产某种商品或者提供某种服务而著名,应用在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务上容易使相关大众产生产地误认,则当事人应该避免将上述标记作为商标进行注册或者应用。
例如:“西街口”(指定商品:新颖水果、新颖蒜)(注:“西街口”是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下辖一镇名,该镇出产的西街口人参果、西街口大蒜等农副产品具有较高知名度)“今治”(指定商品:纺织品毛巾;毛毯等)(注:
“今治”是日本一个市名,该市的毛巾产量位居日本第一,在相关大众中具有必定知名度)等。(五)带有 意义的地名
相关当事人应该避免将具有必定 意义的地名,包含红色革命依据地、重大 事件产生地等作为商标进行注册或者应用。例如:
西柏坡等。(六)高端新区或者高端要点开发区域名称
相关当事人应该避免将与我国整体发展战略关系亲密的高端新区、高端要点开发区域名称及其规范简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记,作为商标进行注册或者应用。例如:
雄安特区(高端新区)、浦东新区(高端新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端经济开发区)等。但申请人能够提供书面证明文件,证明已经国务院及其授权部门赞成的除外。(七)宗教活动地点、场合等名称
相关当事人应该避免将与宗教(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等以及不同教派分支)及民间信仰等活动地点、场合的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记作为商标进行注册或者应用。例如:
“MECCA”(伊斯兰教圣地“麦加”)、“玄妙观”(常见道观名称)、“雍和宫”(中国藏传佛教寺院)等。(八)包括地名的 重大事项名称
当事人应该避免将与我国 、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关系亲密的 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名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记作为商标注册或者应用。
例如:“港珠澳大桥”(申请人系未提交授权资质的自然人谢某)
但申请人能够提供书面证明文件证明已获得相关部门授权, 且不会对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发生消极、负面影响的除外。
(九)山川、河流、景点、建筑物等名称
当事人应该避免不以应用为目标,大批将山川、河流、景点名称、建筑物等公共资源名称作为商标进行注册或者应用。对上述地名作为商标注册的制止性规定,包括以下除外情况:
一是商标所含地名与其他具备显着特点的要素相互独立,地名仅起真实表现申请人所在地作用的。
二是地名作为集体商标、证明
商标组成部分的。
二、含地名注册商标的规范应用、合理 及他人的正当应用
(一)含地名注册商标的规范应用
商标专用权人应该规范应用注册商标。应用注册商标时应该以核准注册的商标标记和核定应用的商品或者服务为限,不得自行将商标中的地名部分进行更改、突出、简化、添加、变形或者拆分应用等。如果需要在核定应用规模之外的商品或者服务上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需要转变注册商标标记的,应该另行提
出注册申请。已注册的含地名的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应用,应遵守申请注册时提交的应用管理规则进行应用。
(二)含地名注册商标的合理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应该遵守老实信誉原则和权力不得滥用原则,合理行使和维护自身权力。仅把相关地名作为表现地区来自的非商标意义上的善意应用应视为正当应用,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以与其已注册商标中地名相同为由予以制止。
(三)其他市场主体的正当应用
其他市场主体应用地名时,应充足尊敬注册商标专用权,应用方法不能超越“正当合理”的边界。其他市场主体在应用注册商标中的地名时,应该仅限于把相关地名作为表现地区来自的非商标意义上的善意应用,不得攀附他人的商标商誉,混杂商品或者服务来自,也不得应用非商品或者服务来自地地名,以避免使
大众产生产地误认。
三、含地名商标转让的相关注意事项
当事人应该避免将含有地名的商标转让给实际应用会使大众发生产地或者来自误认的受让人。
同时,对于包括地名的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的转让,受让人还应该符合《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方法》及《商标审查审理指南》规定的主体资历及其他相关要求。
四、检索
(一)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
查询中国行政区划县级以上地名,可以登录中公民政部官网进行查询:
http://xzqh.mca.gov.cn/map(二)含地名商标被驳回在先案例
对已公开的在先案例的检索查询,可以参考如下网站:
(思考到商标审查审理工作遵守个案审查原则,对不同案件在审查审理时可能因多种因素而做出不完整相同的结论,因此,在先案例仅供参考应用)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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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马
伯利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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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绍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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