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企业来说,需要在经营期内按时完成所得税的结算和缴纳。所谓所得税结算,实际上是对企业去年缴纳的所得税进行清算的过程。那么,所得税什么时候结算呢?接下来,本文将带领广大企业详细了解这一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报送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并完成所得税汇算清缴。一般情况下,企业结算缴纳所得税的时间一般在每年5月31日前。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纳税人有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者国家调整经济政策的直接影响等特殊困难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缓缴所得税,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所得税结算和支付流程
目前,企业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一般按以下程序完成操作:
1、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相关材料。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根据财务报表进行纳税调整,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
2、税务机关受理企业申请,并审查企业提交的材料。审计中发现纳税人申报存在计算错误或遗漏的,将及时通知纳税人调整、补充、修改或限期重新申报;经税务机关审核无误的,应当确定企业当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或者应当退还或者抵扣的税款。
3.企业纳税。纳税人应当按照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和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退税、退税金额,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纳税。至此,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完成。
所得税汇算清缴所需材料
这些材料主要包括: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五证合一”);
(二)企业年度总分类账、明细账、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
(三)企业本年纳税申报表(含所得税、流转税、教育费附加、防洪费);
(四)企业验资报告;
(五)前几年中介机构出具的纳税评估报告复印件;
(六)企业存货盘点表、银行对账单、余额调整表;
(七)上一年度12月纳税申报表;
(八)资产权属证书复印件;
(九)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十)企业基本情况;
(十一)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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