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虽然没有在经营也没有选择注销的原因,有一部分人是因为上海注销公司的流程繁琐且时间较长,还有一部分人是出于寻求发展出路的考量暂时没有进行上海注销公司,但几轮税收政策和社保政策的收紧,让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选择公司注销。

注销: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经过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并经过规定清算程序后主体资格消灭。

公司完全消失,法人资格合法终止,所有员工遣散,所有银行的钱收回,所有债权债务结束。

注销是合法行为,也是一家公司停止经营的最终唯一结果。

企业注销为什么那么难?

客观来说,企业经营牵涉到方方面面的债权债务关系,一旦要注销,必然涉及相应的各种文书、文件及证明材料,这些材料都需要费心费力准备,有些还需要其他管理部门提供。

程序繁杂,不排除控制风险的考量。

近年来,尽管国家层面屡屡强调简化程序,比如《公司法》第188条规定,公司注销只需向登记机关提供一份清算报告,就可以公告公司终止。

2017年3月,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

然而,现实却并不乐观。

适应简易注销的企业范围: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业、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或者终结宣告破产的企业也可以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者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股东之间存在纠纷并书面请求不予注销的;第三方利害关系人投诉举报,未处理完结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