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的日常经营中,经常会涉及佣金,本周聚焦涉外佣金,即佣金的接受方为境外企业或个人,主要需考虑在支付时是否要代扣代缴相关税金;企业应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但实际未履行的,会面临一定程度的罚款,甚至会影响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企业要关注哦。
问题一:支付给非居民个人的佣金,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
回答:劳务提供方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仅需来自境内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我们需要结合非居民个人履约劳务在境内还是在境外发生。境内发生则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支付佣金时,按照“劳务报酬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反之完全在境外发生则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提醒:非民民个人指: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
问题二:支付给境外非居民企业的佣金,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附加税吗?代扣代缴的增值税又是否可以抵扣呢?
回答: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但不需要缴纳附加税。
具体依据为:
1)增值税依据: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 第一条规定,只有在境内提供服务,才是增值税纳税人。 第十二条规定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
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属于我国增值税纳税范围。 第十三条规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1)附加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中,明确规定 缴纳附加税的依据中(不含因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 综上,从业务链条来说,一般认为支付给境外单位或个人的佣金不属于完全发生在境外,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而增值税是否可以抵扣,其判断依据跟其他进项税一样,除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简易计税、免税项目外,是可以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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