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注册商标是指未经商标局核准注册,但是已经在市场上实际使用,具有显著性,并可以引导消费者认知商品来源的商业标识。
我国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郑州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那么,如果企业的某个未注册商标被他人恶意使用,应当如何维权?笔者认为,未注册商标维权主要有3种方式。
一是商标法。
如果企业的未注册商标经过长期经营,取得了较高的知名度,具备了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条件,就可以依据未注册驰名商标主张权利。
我国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犯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那么,当企业的未注册商标不足以构成驰名商标但仍具有一定知名度时,应如何维权?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二是反不正当竞争法。
事实上,对于大多数未注册商标而言,其既难以证明构成驰名商标,也难以证明构成知名商标,那么,企业可以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来维权。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三是著作权法。
如果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都不能使企业获得救济,还可以尝试通过著作权法维权。
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而著作权正是一种典型的在先权利。
如果企业能证明商标图文组合系自己原创并具备足够的独创性,就可以主张未注册商标构成作品,从而通过著作权法来维权。
尽管有前文所述的3种维权途径,但小编认为,对于企业而言,最为妥善的维权方法,仍然是尽早将自己经营的品牌申请注册为商标,这样才能获得更为周全的保护。
有的人认为自己已经申请了营业执照,就不用再注册商标,这是目前对郑州商标注册的最大误解。
营业执照是在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只要在当地没有重复的就可以批准。
而商标是全国统一审查,一经注册,全国都享有专用权。
商标权明显更大一些。
二者完全不能等价,性质也完全不同。
营业执照与商标注册的区别?
商标是你的商品或服务上所用的标志,营业执照是指你经营主体的身份证明。
营业执照是你进入商海和其他商业主体竞争的资格,商标是你的产品或服务进入流通的要件。
商标分使用商标和注册商标,使用商标不具有排他性,注册商标具有专用权具有排他性,不注册也可以作为商标使用,但使用中易发生风险。
营业执照的名称可以近似,不能相同,但商标在全国范围内连近似也不行的。
营业执照是你进入商海的资格证明,相当于你商业的身份证,是区分你和其他商业主体的。
商标是你产品和服务直接面对相关公众时对方识别的标志,主要是区分你的产品或服务与他人产品或服务的,(就是区分你的产品和别人的产品,你的服务和别人的服务的标志),在市场流通经营的产品或服务,相关公众和相关消费者在是否选择你的产品或服务是根据你的产品或服务标志进行直观判断和评价的。
我们买东西一般是根据商标买的而不是通过识别企业购买的。
一般买东西最直接的就是看哪个牌子的,而不是这个是哪个公司生产的东西。
商标可以是企业字号、企业名称,也可以是其他具有显著性的标志。
一个企业可以有很多商标但只有一个营业执照。
你的产品可以一个产品一个商标,也可以所有产品都主用一个商标,按照产品不同做成不同的系列......或者注册使用等级商标,甚至是一个企业使用多个完全不相关的商标都是可以的。
经常会收到我们企业家关于“专利申请日”的咨询,在知识产权行业,我们常说专利的保护是有期限的,其中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的防护期是10年,发明专利是前者的翻倍达到20年之多,那这个时间又是从哪天开始计算的?撰写材料的日期?提交申请的日期?还是专利局确定接收申请的日期?
一、专利申请日为哪日?
我国专利法明文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提交的方式有多种,通常会选择网络传输方式,部分网络没有普及的偏远地区以邮寄方式提交的以邮戳日为准。
在多国申请专利享有国际专利优先权的,申请日即为优先权!如果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申请日期不明确,而申请人又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的,最终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文件当日为准。
二、申请日有何用?
1、决定专利保护期限,所有专利申请的保护期限都是从申请日算起,有效期计算的第一天就是以该申请日开始往后延算。
2、影响专利优先权,根据多国共同协议签约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我国法律规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人在外国第一次申请专利之日起12个月时间内,或者外观设计申请人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在我国就一样的专利主题提出申请的可以享有外国专利申请日的日期为优先权日期。
3、决定发明创造的新颖性,所有专利申请的判断吧标准都会有新颖性列入其中,当两个或者多个专利申请相同或者近似引起创新性质疑的时候,根据首次申请日以前的技术为准。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分析一下:
个人到底有哪些问题了?首先个人申请商标的风险大,成功率低!有一则数据可以说明:
目前我国的个人商标有效注册总量为13,594,110件。到2017年
我国商标局受理新申请总量为5,538,980件,注册件数为2,656,039件,郑州商标注册失败率高达52%。
这则数据充分说明个人申请商标注册失败率占50%,我们肯定很疑惑,为什么失败率那么高!原因其实很简单,个人想注册的商标已经被人注册了,或者被代理公司捷足先登了,再或者就是自己想注册的商标与已被注册过得商标很相似,这种情况同样注册失败!另外一个原因可能是要注册的商标的特点会对县级以上行政区划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最后一个原因就是申请所提交材料有严格的格式要求,如果因材料不清晰、书写不规范也同样有可能被商标局“不予受理”而失败。
说完个人,再说说代理公司。
首先代理公司会有专业的知识产权顾问团,和优秀的撰写人,这是个人比不了的,他们有一套成熟的申报服务流程,从咨询到申报再到售后,各个服务环节都有人员配合,分工明确。
在提交效率的同时专人专事业更容易降低出错率更好的保证服务质量;如果商标申请遇到一些构成近似的商标时,其实也可以通过对在先有效商标的“撤销”来达到自己注册的目的。
而是否可以采取此方式和可行性的判断也是需要有专业背景的人员才可以做出;这同样是个人比不了。
最后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后期服务保障,专业团队在今后实操过程中会经历各种问题,长期以往的积累,会有效的帮助委托人以“低价、稳妥”的方式处理商标使用中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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