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通过对各级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街道、社区劳务保障服务机构的信息搜集引导,并依托全省各层次的技能培训机构,为员工实施省内、省外、境外就业的各个环节需要开展的各类培训、咨询、代理等一条龙服务,进而实现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由自发无序向依法有序转移。
为依法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劳务派遣经营行为,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务派遣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市去年对全市劳务派遣单位2019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进行了核验。
据介绍,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本次核验结果将载入企业信用记录。
逾期不提交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的,许可机关应监督其在《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依法经营;《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将不予延续许可,依法注销。
注销的不得继续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1.实收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劳务派遣单位申请行政许可应提供的基本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3)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4)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
(7)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8)劳动合同文本;
(9)劳务派遣单位职工名册;
郑州商标注册是一个大的范畴,涉及到商标申请、商标复审、商标复审、商标异议等诸多内容,不同的方面反映了不同时期商标的不同变化。
商标的常见类别包括普通商标、驰名商标、驰名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不同类型商标的注册申请要求和材料不同。
商标权人必须重视注册商标的使用。
普通商标、驰名商标、驰名商标企业小版将在以后的文章中介绍给大家。
本文中小型版将介绍国内两类集体商标和认证商标,以及这两类商标的四个区别。
集体商标是指若干不同所有人共同拥有的某一商标,称为集体商标。
一般来说,集体商标是不允许转让的。
我国、美国、大多数西方大陆法系国家、部分东欧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对集体商标的注册都有规定。
证明商标是指由有能力监督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组织控制,并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用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原材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质量的商标。
区别一:注册主体不同集体商标注册人是具有群体性、集体性特征的组织,如工商组织、协会等。
认证商标的注册人必须是能够对商品或服务的特定质量进行检测和监督的组织申请注册证明商标时,法律要求申请人向注册主管机关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说明申请人有能力对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特定质量进行检测和监督。
否则,注册将不予批准。
区别二:不同的用户集体商标注册后,注册人全体成员在办理必要手续后,可以使用集体商标。
法律特别规定:非集体成员不得使用集体商标。
认证商标注册后,使用人不能成为注册人的成员,法律严格禁止注册人在自己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认证商标(即不能证明自己)。
因此,认证商标的使用者只能是注册人以外的组织。
这些主体在履行注册人规定的程序后,可以在自己的产品或者服务中使用认证商标。
区别三,注册的目的不同集体商标申请人注册的目的是为了统一集体成员企业的产品特点,便于统一广告,便于集团整体声誉的建立,尽快达到规模经营的目的。
认证商标的目的是向社会公众证明产品或服务的特定质量,如产地、原材料、制造方法等,并承担保证特定质量的责任。
区别四:是否可以转让的法律要求不同由于集体商标与特定主体(协会、团体等)的具体身份密切相关,法律严禁转让集体商标。
只要证明商标的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就可以产生证明商标转让的法律效力。
证明商标转让的条件:受让人可以向商标局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其有能力对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特定质量进行检测和监督,证明商标转让的法律效力,由商标局审查批准并公告后产生。
11月27日至12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举办的郑州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集中宣讲活动先后在山东省济南市、江苏省南京市、浙江省杭州市举办。
由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的宣讲团,就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最新进展及相关业务知识进行讲解,受到听众热烈欢迎,宣讲取得显著成效。
商标局与本报联合推出宣讲内容精粹版,让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红利惠及更多商标申请人,帮助地方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更好开展商标工作,进一步推动商标品牌战略深入实施,充分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期为第一期。
一、商标注册申请申报要求解读目录1申请文件报送方面的主要变化2如何准备申请文件3申请和补正时的注意事项(一)申请文件报送方面的主要变化(二)如何准备申请文件(三)申请和补正时的注意事项
注册商标专用权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即所使用的商标应当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一致,只能上下缩放,不得改变商标的文字、图形和颜色一个人。
因为汉字和字母有不同的字体,同一个单词的不同字体的外观有时变化很大,比如简体和繁体,英文字母大小写等等,所以你需要使用你想注册的任何字体。
有时注册人出于美观或其他原因更改商标字体,例如将粗体改为普通字体。
这种微妙的变化在实践中仍然是允许的。
商标中的图形也是如此。
如在注册商标上加上方框、圆圈或线等小的改动是允许的。
但是,如果文字或图形发生重大变化,形成不同的外观形象,则可能构成自行变更的注册商标,甚至构成假冒注册商标。
更严重的是,如果改变的外观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似,也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同时,如果使用的商标与核准的注册商标不同,也可能对商标的保护产生不利影响,因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是以核准的注册商标为基础的,而不是以实际使用的商标为基础的。
其次,注册商标必须在核准的商品和服务中使用。
申请郑州商标注册,必须按照《同类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规定,按照不同类别提出。
经批准后,以批准使用的货物或服务为准。
注册商标需要用于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另行申请注册。
实际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超出批准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范围,或者跨类别使用的,不得添加注册标志,否则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
与他人在同类商品或者服务中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还应当承担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