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标准相同商标主要是指两商标相比较,文字、图形或者文字、图形的结合相同或者在视觉上无差别。
近似商标主要是指两商标相比较,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文字与图形的整体结构相似,它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
那么,如何判断商标的相似性?我国商标主管部门发布的《关于商标行政执法中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
商标相同或相的判断:
(1)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准,而不是以郑州商标注册人实际使用的商标为准;
(2)以普通消费者的一般注意力为评判的主观标准,采取整体比较与商标显著部分比较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判断。
具体说来,判断商标相同或相似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标准:
(1)人的标准即判断商标相同或相似需以普通人的注意为标准,专家或智力特别低下者所施加的注意不能成为判断标准。
即使是普通人,也考虑商品的具体销售对象。
例如,使用在妇女用品上的商标,是否构成相同或相似,应以普通妇女购买该商品时的注意力为准;
(2)地的标准比如一个英文商标,在英语国家可能不被认为相同或近似,但在非英语国家,则可能被认定为相同或近似;
(3)物的标准一般说来,消费者购买商品时的注意程度与所购商品的价值成正比,商品的价值越大,消费者施加的注意力就会越多;反之,商品的价值越小,消费者可能就越不太注意;
(4)时的标准一般说来,消费者的认识能力往往会因时而变,随着知识的增长,其识别能力就会越来越强,即使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时期,消费者的识别能力也可能会因时而变。
例如,周末购物时,消费者因有比较充足的时间,可能会施加较多的注意,而在上班前,火车、飞机、轮船即将出发前购买,其注意力自然较常态有所削弱。
很多在注册公司的小伙伴经常搞不清楚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下面小编就来讲解一下,大概的来说,一人有限公司有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法人资格,一人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是XX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不能叫做XX有限公司,只能叫XX服务社,XX工作室等等,公司组织形式里没有带公司2字。
一人有限公司投资人承担有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一人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公司的投资者范围不同一人公司虽然只有一个出资人,但并不限于自然人,也可以是社团或其他社会组织,且不仅一个股东设立的为一个公司,当公司在存续期间股东人数发生变动,减少为一人时,公司也可变更为一人公司。
而个人独资企业则必须是一个自然人单独设立的,法人、其他组织均不得设立。
在《个人独资企业法》中也没有关于由其他企业变更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情形。
2.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公司的责任承担不同一人公司因其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其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则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即当企业的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时,则由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或经由家庭共有财产设立的则由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3.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公司的法律地位不同一人公司虽然只有一个出资人,但仍属公司,其财产、意思表示、责任均独立于股东,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
而个人独资企业由于其主体资格与投资者的个人人格同一,没有独立的法律人格。
4.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公司的缴纳的税收种类不同一人公司的股东除了缴纳企业所得税外,还需缴纳股东的个人所得税,实行双重收税。
个人独资企业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为本就规模小、资本金少、收益少的个人独资企业大大减轻了税赋负担,有助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和兴起。
5.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公司的财产结构不同拥有独立法律人格的一人公司其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的个人财产,以公司独立的财产承担法律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则与企业主的财产是混为一体的,不做法律和事实上的区分,只是其出资作为财产基础要保证独资企业的正常运营,不得随意的挪用,因而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6.一人公司最大的优势在于它的有限责任,而个人独资企业的优势在于它没有设立资本金的最低限额,其设立登记的程序没有公司那么严格。
以上一人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之间的这些明显的差异,可以使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出不同的适宜于自己的选择。
7.我们区别独资企业与一人公司,其意义主要在于一人公司可以成为个人独资企业的发展导向。
一般而言,个人进行投资适宜于选择独资企业的组织形态,但由于公司有限责任的优越性和纳税义务以及商业信用方面的差异使有限责任公司普遍受到欢迎,有限责任公司的设计就是为了满足一些资本力量较弱但又想借用有限责任来降低风险的投资者的需求。
Q:哪些领域的企业可以申请高新认证?
A:
(1)信息技术领域,如电子商务企业;
(2)生物与新医药领域;
(3)航空航天技术;
(4)新材料技术;
(5)高技术服务业;
(6)新能源与节能技术;
(7)资源与环境技术;
(8)高新技术改造的传统行业;Q:哪些企业可以保证被申请通过?
(1)拥有发明专利或者植物新品种2件以上的企业;
(2)拥有实用新型6件以上的企业;
(3)拥有6个以上软件著作权的企业;
(4)研发人员占员工总人数10%以上,高新技术产品或者服务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当年财务报表经过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费用、知识产权申报费用由企业另行承担)。
Q:高新技术企业的年限?
A: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功后,每三年进行一次复审。
复审所需提交的资料可参照新申请所需资料内容。
经商标局实质审查,凡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如商标的构成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或商标与他人在同一商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核准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该郑州商标注册申请将被驳回,即商标局拒绝了申请人注册商标的请求。
驳回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商标局签发商标注册申请核驳通知书,简单讲明驳回的理由,连同原申请书件一同寄送申请人。
申请人收到通知书,应仔细阅读,搞清驳回的理由,若对驳回的理由不服,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设立的商标复审机构,它独立于商标局,对商标局的决定、裁定进行复审(复议),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进行裁定,以监督、配合商标局做好商标授权工作。
商标评定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商标局驳回注册续展申请的决定、商标局对商标异议的裁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宗旨是保障商标的审查与注册依法进行,维护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请求复审的应填写《驳回的申请书》,写明申请复审的理由。
然后连同商标局驳回的申请书件及《商标核驳通知书》一并交送商标评审委员会,必要时可以附送证明复审理由的相关材料。
与此同时,还应缴纳评审费。
申请复审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申请应在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天内进行。
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复审申请后,集体评审申请人的复审理由和商标局的驳回理由。
经评议认为商标局的驳回理由成立的,则做出终局决定维护商标局的核驳决定;若认为申请人的复审理由成立的,则终局决定该商标的注册申请应予初步审定并予公告,将有关材料及终局决定移送商标局,由商标局办理有关审定与公告事宜。
对商标局驳回注册申请的决定请求复审是当事人的一项权利。
由于商标的审查受审人员的素质、审查所需的检查手段的影响,商标局的有些驳回决定可能有不妥之处,也正因为如此,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后予以初步审定的约占驳回复审申请的20%左右。
所以当事人不要轻易放弃这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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