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刘润公众号推送一篇文章,他提到一个案例,然后倡导保护和尊重知识产权,感谢!
文章说,有个创业者叫沈文蛟,2012年辞去百万年薪工作,耗时两年,2014年开发了六根木棍组成的衣帽架,获得无数大奖,包括著名的德国至尊红点奖(据说红点奖是专门用来骗中国傻子的-作者我本人注)。
然后淘宝上有288家盗版山寨货,一年销售额8000万,只有1%属于正品。
2017年他撑不住了,决定关店的时候在公众号发表了一篇文章叫《原创已死》,引发全网关注,使他的品牌起死回生。
但是2019年由于过于劳累去世,享年46岁。
每个侵权者都是不需要签合同的天然经销商
但是,创业者被仿冒导致血本无归,我个人觉得很开心。
你造吗?如果我的客户,拿着几篇专利过来跟我说,网上有288家店铺侵权我的东西,总销售额大概有8000万,我一定乐的飞起。
不是因为军头喝兵血,医生拿红包,律师赚当事人的钱,那种乐的飞起,而是由衷地为客户感到高兴啊。
网上的288家盗版,刚好就是288个不需要签合同的经销商啊,而且这288个经销商的进货成本超级高,几乎等同于一分钱没赚,利润全都给了专利权人了。
以销售获利的利润怎么算
就以这个衣帽架的案例为例,假如专利权人是制造商,制造商的出厂成本50元,供货给经销商是75元,终端的零售价格是100元。
那么专利权人每个衣帽架能赚25元。
当然制造商也可以直接在终端销售,那么扣除销售成本20元,每个衣帽架能赚30元。
所以,专利权自己制造和销售的利润是每个衣帽架25-30元。
以侵权赔偿获利其实大于以销售获利
(一)侵权赔偿的四种方式
如果是侵权方直接自己制造,然后自己销售。
专利侵权赔偿是怎么计算的?专利法第65条规定,有4种方式逐个来看:
(1)专利权人的损失,
(2)侵权人的获利,
(3)参照专利许可费,
(4)法官1-100万之间自己定。
这四个方式一开始我还觉得挺严谨的,为法律人的严谨感到自豪,后来发现也有扯淡之处。
首先,专利权人的损失,是根本不可能确认的,拿一个根本不可能计算出来的结果作为标准,何苦呢。
因为在专利侵权发生之后,专利权人可能反而是更赚钱了,或者销量更高了,那岂不是没有损失。
或者,即便是销量越来越低,赚钱少了,那也不一定是因为侵权而导致的损失啊,也可能是质量不好,或者广告不给力。
其次,专利许可费这个是凤毛麟角,也就是100个专利侵权诉讼中,可能也没有1个签订过专利许可协议的。
概率极低的事,绝大多数情况下,专利权人没法用这一条来举证。
最后,法官自己定,实在不知道法官会怎么定,专利权人就比较难操作,赔偿额只能听天由命。
所以,凡是能够获得很大金额赔偿的专利侵权诉讼,一定一定是拿到了侵权人的侵权产品的销量数据,然后按照第
(2)种,侵权人的获利来计算应该赔偿多少钱。
(二)侵权获利的计算方式
侵权获利,到底是什么意思?专利法65条是说“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按照目前最高院司法解释的标准,这个就是会计意义上的净利润或者营业利润,这两者有税的区别以及成本分摊问题,但太复杂的就不讲了,简单点说,利润=收入-成本。
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以净利润作为侵权获利。
在侵权人是以侵权为业的情况下,以营业利润作为侵权获利。
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专利权人唯一需要证明的事情,就是侵权人的销量,然后按照:
利润=利润率×销量,就可以把侵权人赚到的钱都赔偿给专利权人。而利润率相对容易提供,比如原告(专利权人)自己的利润率就可以作为参考,或者提供行业调研报告,证明行业平均利润率。
(三)侵权获利本来并不全是专利权的贡献
直观地看,侵权赔偿额就是侵权获得的利润,这个利润似乎与专利权人制造和销售的利润是一致的。
但是你细致地看,就会发现,其实侵权赔偿额的这个标准是很粗糙的,它把侵权人的全部获利都作为侵犯专利权导致的获利了,但实际上侵权人的比如促销广告、比如降低成本、比如产品质量、比如商业信誉、比如员工的辛勤劳动……这些东西共同构成了侵权人能够获利的原因,但专利赔偿额的计算里,根本不考虑这些东西,而是将侵权产品的全部利润,都要作为赔偿额付给专利权人。
当然,这个问题并非是我发现的,法院早就意识到这个问题了。
如果专利权人拿三件专利起诉同一款产品,那么法院在判决赔偿额的时候,会把侵权获利分成三份,分配给这三个专利诉讼案件中,不会把每个专利赔偿额都判决成全部侵权获利。
(四)专利权人要是自己卖这么多货,成本很高,而且很累,实际上是根本做不到
还是以这个衣帽架为例,288家侵权店铺的销量在网上清清楚楚地挂着。
虽然京东天猫淘宝之类的有只展示30天内的销量的习惯,但是评论是不能删除的,而且,实际销量可以很轻松地获取法院调查令,让电商平台提供真实销量数据。
所以,288家侵权店铺的真实销量是很容易查到的,然后乘以利润率,就可以很轻松地证明其侵权获利,然后这些侵权获利就很轻松到了原告(专利权人)的口袋。
同样是288家店铺的销量,让这个原创公司的人全网去做,他一家公司做得到这么多销量吗?我看很难吧,根本不可能做得到。
既然如此,何不让288家侵权店铺可劲卖呢,然后挨个告过去,一抓一个准,一分钱都少不了,简直是白赚啊。
所以,我要乐的飞起了!我是真心为专利权人高兴啊。
为什么创业者要写《原创已死》?
其实很简单,要知道,沈文蛟同志是20多年的广告策划总监,还能不懂知识产权?开玩笑。
写文章是炒作手段,2017年写完文章之后,网店爆红,销量大增,赚大发了。
具体到文章所涉及的衣帽架,同时申请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号CN201420068504.2,外观设计专利号CN201430028784.X,打了无数个侵权诉讼,大致是裁定43份,判决15份,这只是能查到的已经结案的数量。
加上还正在诉讼程序中的案件,恐怕288个侵权网店,都被搞了吧!这下大家满足了吧!
知识产权运用得如此之好的公司,竟然腆着脸敢写《原创已死》?身为知识产权从业人士,只能说,我还是嫩啊。
刘润同志,你也是嫩啊!被骗了还给人家数钱!你还好意思说大家要尊重知识产权呢,结果人家玩得比你还溜,借用了你的名声,再给自己的公司的知名度添了一把火。
你要知道,一个木头架子的衣帽架,顶多100块钱,但是沈文蛟同志的这个公司,卖1999元啊。
这就是知识产权的价值。
知识产权在中国的价值,不仅没有像刘润同志说的那样不堪,反而是像沈文蛟这样的公司,早就在知识产权上赚到大钱了,反而在给中国的知识产权泼脏水。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